4.1如送水人员经常不能按照甲方要求按时送水,且服务态度不好,或不遵守合同中内容,上述情况出现三次以上,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
4.2业体无偿提供矿泉水水桶,协议终止后甲方如数归还,如有丢失按50元/桶的价格进行赔偿。
4.3送水过程中应注意自身及他人人身安全,如出现人身安全事故,一切后果由当事人自负。
4.4每年一次同业体签定协议,协议期满后如双方无异议,则续签协议。
5、附则
5.1此规定从2000年06月15日起实施。
5.2第一次修订日期2014年2月28日
5.3第二次修订日期2018年5月10日
企业节约用水管理制度9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推进公司节约用水,保障公司低成本可持续发展战略实施,保护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国家经贸委《工业节水管理办法》、《关于加强工业节水工作的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办制度。
第二章管理体系与职责
第二条公司各部门的节水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组织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节水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制定适用于本公司的节水管理制度、规定、标准,并组织实施。
(二)根据公司整体发展战略,负责组织编制节水工作的长远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组织对重点用水设备、装置、系统的节水监测,促进公司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
(四)参与较大固定资产投资工程项目立项的节水论证和初步设计的审查并参与项目竣工验收。
(五)负责节水信息系统的建设管理工作,编报发布公司用水与节水统计信息。
(六)负责组织、指导节水宣传。
(七)负责指导公司所属部门的建设和业务工作的开展,指导和协助组织节水标准宣贯。
第三章节水管理
第三条节水计划管理。公司节水主管部门每年下达各部门节水指标计划,各部门应将下达的指标分解到各用水小组,并落实节水措施。
第四条节水统计管理。公司节水主管部门定期统计、分析、公布各部门用水与节水状况。
各部门应建立健全用水原始记录和统计台账,每年1月1日前报送公司上年度用水与节水统计报表,6月30日前报送公司上半年用水与节水统计报表。
第五条固定资产投资工程项目节水管理。
(一)年新鲜水用量超过30立方米的固定资产投资工程项目,其可行性研究报告必须有专题论证用水合理性,初步设计档案中必须有落实可行性研究报告提出的节水指标、措施和要求。
(二)公司主管部门应会同行政部审察、监督项目中节水措施与用水指标的落实和达到情况。无专题论证用水合理性或经审察达不到有关节水设计规范要求的工程项目不予批准建设,主要用水指标达不到设计规范要求的工程项目不予竣工验收。
第六条节水标准化管理。各部门应执行国家、行业和公司节水标准,并可根据情况制定本部门节水标准。制定节水标准要本着技术上优秀,经济上合理,符合国家、行业政策和公司特点,以及有利于加强节水工作的原则。
第七条用水定额管理。各部门应制定优秀、合理、可行的用水定额,定期考核。做好水的采、输、配、用各环节的管理工作,防
止水资源的损失和浪费。
第八条节水宣传教育。公司和各部门要积极组织宣传国家和公司的节水法律、法规、办法、规定、标准,普及节水科学知识,提高全员节水意识。
第四章合理用水
第九条公司应建立有利于节水的工作机制,并纳入经济责任制。
第十条公司应根据生产生活需要,因地制宜保护和开发水资源。
第十一条公司应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
第十二条公司应提倡一水多用,提高生活污水处理回用率,减少新鲜水消耗。
第五章奖励与处罚
第十三条公司和各部门对违反本办法的单位和个人,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对于工作失职,造成危机浪费水资源和经济损失的,要追究责任,给予行政和经济处罚。
第六章附则
第十四条本办法由公司行政部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