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干警的执法培训流于形式,部分干警独立办案的能力有待提升,缺乏系统、全面、有针对性的业务技能培训,加之队伍老化,干警缺乏现代基本技能,无法适应新的执法要求。
二是保障机制不到位。
我县虽然将禁毒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但前几年每年仅3万或2万。
经费缺乏有效保障,随着执法工作的逐步规范化,执法成本逐年上升,现有经费无法满足执法办案、办公、交通、通讯和禁毒宣传的需要。
三是进一步落实从优待警措施。
上级部门对干警的要求高,广大人民群众对干警的期望值更高,而基层干警特别是禁毒干警经常身处险境,不但要跟凶狠狡诈的毒品犯罪分子斗争,还要面对身患艾滋病及各种传染病的吸毒分子,执法过程中经常出现自身人身安全得不到保障、合法权益被侵害现象,从优待警各项措施需进一步落实。
四是部门协作不通畅。
一些警种和部门间缺乏沟通联系,各自为阵,资源整合不到位,情报信息不畅通,需要决策部门提出指导意见。
二、应对措施
一是完善禁毒机制,确保工作发挥实效。
目前,禁毒办设在公安禁毒部门,公安机关作为职能部门,人员、经费有限,禁毒委成员单位大部分为挂名单位,造成了公安机关“单打一”局面。
建议强化政府对禁毒工作的领导,充实禁毒办工作人员,一方面使禁毒办组织协调等职能得到充分、有效发挥;另一方面也确保公安禁毒部门充分发挥专业队伍职能,全力投入打击毒品犯罪、强制戒毒等禁毒执法工作。
二是优化警力配置,加大从优待警力度。
认真落实警力下沉举措,切实把有限的警力用到刀刃上,同时出台激励机制,优先解决基层干警的职级待遇、提拔任用等问题,建立完善青年干警一律下基层锻炼制度。
尽最大可能改善基层基础建设和办公条件,将干警权益保护工作逐步规范化、法制化,使干警扎根基层、热爱基层、献身基层。
要考虑禁毒专业队伍的专业化,年轻化,考虑禁毒工作特别是缉毒侦查工作的长期性、特殊性,优化禁毒队伍的年龄梯次结构,知识互补结构,加强禁毒专业队伍的培训,提高禁毒专业队伍的攻坚克难能力。
三是加强警务保障,改善基层干警执法装备。
要积极争取财政经费,切实落实禁毒经费保障,确保禁毒工作正常运转,逐步改善禁毒专用装备和防护器材,尽快实现禁毒队伍的正规化建设。
努力争取财政部门按上级公安机关制定的公安装备和经费开支定额标准予以保障,解决车辆、装备、办案业务经费的问题,并确保专款专用。
四是规范情报信息管理,实现机制一体化。
各级公安机关要树立“大禁毒”的观念,在公安内部突破地区、部门界限,实行多警种合作,兵团式作战,提升侦查重大贩毒集团的指挥权,根据案情由各派出所上报县禁毒办,实行统一指挥、协同作战,改变目前单兵种、低级别各自作战的工作模式,摒弃“破案”就是抓几个“马仔”、截获一批毒品的旧观念。
通过多次抓捕和查缴毒品,延伸侦查,组成完整的破案战役,以达到摧毁整个犯罪集团的目的,真正达到堵源截流效果。
基层禁毒工作存在的困难和建议4
一是观念陈旧,公安机关单打独斗。
随着新型毒品的产生,毒品问题近年来才在各地迅速蔓延。
基层调研发现,毒品问题产生的危害性和治理工作的复杂性的认识还不深刻。
毒品治理工作的观念陈旧,仍定位为公安一家的事,认为加大打击查处力度就可解决所有问题。
二是合署办公,统筹协调能力有限。
目前,政府禁毒办与公安禁毒部门往往合署办公,两块牌子,一套人马。
工作人员多为公安民警,受到知识结构、经验阅历、工作精力等因素制约,对禁毒工作整体推进定位不高,谋划格局偏窄,难以放在推进社会和谐稳定大局,
同时,公安机关仅为政府一个职能部门,统筹协调能力有限,加之有的成员单位参与的主动性不强,对自己的职责不清,任务不明,工作“推着走”,甚至推着也不走,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格局一时难以形成。
三是考评缺位,乡镇积极性难调动。
当前,不少地方已将禁毒工作纳入“平安建设”、“法治建设”等考评,但相关内容、指标不尽合理,被考主体责任仍落在禁毒办或公安机关,成员单位特别是基层乡镇(街道)没有压力感和紧迫感。
导致配备给乡镇(街道)用于禁毒工作的社工,被安排参与到“五水合治”、“三改一拆”,或驻村、综治等其他工作中。
真正用于社区戒毒、社区康复矫正、管理、帮扶的精力仅20%-50%,甚至管控对象尿检记录也是凭空申报,应付了事。
另一方面,本地在册吸毒人员在“全国禁毒信息管理系统”中未分类分层次管理,即使矫正停吸,人员总数也只增不减,工作成效难以显现,抑制基层矫治吸毒人员,重返正常生活的积极性。
四是氛围欠浓,禁毒宣传存在秘密感。
禁毒宣传已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上逐步推开,但民众对毒品及其危害的知晓度仍较低。
吸毒无害或少害,甚至治病、减肥、减压等错误观念在年青人群体中仍有不小市场。
对涉毒易感高危人群干预的针对性不强,宣传内容震撼力不够,效果不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