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事后总结
1、轻伤事故的报告不超过20小时,重伤以上重大事故的报告不超过1小时(从发现起计算)。
2、发生事故的次日,应将事故基本事实情况、结果及责任人的处理意见,书面报院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3、发生事故科室负责人在事故后,应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并在所属部门大力宣传,杜绝再次发生类似事故。
4、事后组织重建、医院工作秩序等,由院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安排。
医院安全保卫应急预案2
第一章总则
一、目的:
为提高医院职业安全防护防范的能力,正确、有效、快速处置各类突发事件,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失和影响,保证医院正常工作秩序,制定本预案。
二、依据:
本预案依据以下法律法规、标准制度及相关文件,结合医院实际制定。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编制。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指导医院职业安全防护系统各类突发事件的预防和控制;
四、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减少危害。
保障医院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程度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各类危害。
2、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树立常备不懈的观念,增强忧患意识,防患于未然,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做好职业安全防护应对突发事件的各项准备工作。
3、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在医院的统一领导下,按照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要求,开展职业安全防护应对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工作。
4、快速反应,措施有力。
加强职业安全防护应急体系建设,健全应急处置相关工作制度,强化应急处置队伍建设。
定期开展突发性事件应急演练,提升协调与配合的能力。
5、依靠科技,提高素质。
充分发挥医院专家队伍和专业人员的作用,加强宣传和培训,提高员工自救、互救和应对突发事件的综合素质。
第二章危险源分析
一、危险源
1、法定的传染病达39种(包括2009年的甲型H1N1流感和手足口)。
2、医院属于人员高度密集场所,高压氧、CT、加速器、中心制氧等各种高压、放射设施,在满足临床诊疗、方便就医的同时,存在一定隐患。
一旦发生上述事故发生,将对医护员工生命身体造成威胁。
二、危害程度
各种突发事件可能造成人身伤害,导致人民群众的身体、医护员工、医院诊疗秩序遭受破坏,可能对当地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社会稳定产生较大影响,职业安全防护极为重要。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机构及职责
(一)医院设立应急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应急工作。
组长由院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院领导担任,成员由医院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
应急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各级应急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接受市委市政府的应急决策、部署和领导;接受市、区卫生局应急指挥机构的调度;研究建立和完善医院应急体系;研究决定医院重大应急决策和部署;统一领导医院应急工作;指挥医院系统应急处置实施工作。
(二)医院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应急办公室(以下均简称“应急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