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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学校强制报告制度1
为严肃校规校纪,规范学生行为,加强法制教育,建设平安和谐校园,保护遭受欺凌和暴力学生身心安全。
加强对此类事件的预防和整治,从而切实维护文明和谐的校园秩序,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人身及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全体教师、员工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一旦发现学生遭受欺凌,都应主动予以制止,并及时向学校报告;并且学校教职工具有对侵害学生行为强制报告的责任和义务。
二、一旦发现学生遭受欺凌,学校和家长要相互通知,及时进行调查处理。
三、学校教师在接到学生欺凌报告后,应立即报告学校,严禁知情不报或私下了结。
四、对情节严重的欺凌事件,学校要第一时间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报告,并迅速联络公安机关介入处置,配合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五、报告时学校、教师、家长均有义务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学校、家长、公安机关及媒体应保护遭受欺凌和暴力学生以及知情学生的身心安全,严格保护学生隐私,防止泄露有关学生个人及其家庭的信息。
特别要防止网络传播等因素导致事态蔓延,造成恶劣社会影响,使受害学生再次受到伤害。
六、对舆论高度关注、社会影响广泛的欺凌事件要及时报送教育部业务主管部门。
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事件基本情况(时间、地点、起因、过程、涉及人员等)和已采取的措施等。
报告内容要准确、客观、详实,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
事件情况发生变化后,要及时续报。
中小学学校强制报告制度2
校园性侵害案件的发生,严重损害着未成年学生的身心健康,给受害者带来终身挥之不去的心理阴影,也败坏了教师的良好形象,社会影响恶劣。
我校本着对学生的安全、对教育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特制订预防性侵害工作方案,对学生开展预防性侵害教育,加强对教师的教育和管理。
一,加强管理,成立学校预防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加强对教师的法制教育、师德师风教育;
一些教师之所以走向犯罪,往往与其法制观念淡薄有关。
生活中,除非是自己遇到了法律纠纷,相当一部分教师不会主动去学习法律知识。
1,我们将引导教师学习《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刑法》、《民法通则》、《侵权责任法》等与教师的职业、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
通过法制教育,让我们教师了解普通公民的权利和义务,了解未成年人所享有的合法权益及所受的专门保护,了解教师所享有的权利、所应承担的义务和责任,从而增强教师的法制观念和模范守法的意识,提高其保护学生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在预防教师性犯罪问题上,要让教师熟悉与性侵害相关的法律条款,了解相关罪名及违法者将要承担的法律后果,让教师认识到保护学生免受性侵害的重要性。
2,以《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参照标准,深入学习,强化师德建设,对教师开展师德教育,结果列入个人年终考核,确保教师的职业道德水准。
三、对学生进行必要的性知识教育和预防性侵害教育
1,根据教育部发布的《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中的要求和规定,对学生进行相关的法律知识教育;
2,着力让未成年学生了解隐私权、身体自由权、性侵害的含义,让学生明白身体是自己的,任何人不得随意触碰;
3,让学生明白,对未成年人实施性侵害不仅严重损害了他们的身心健康,而且也严重触犯了法律,应当受到法律的制裁。
4,向学生传授防范性侵害、实施自我保护的知识和技能,例如教育学生,陌生人或熟人都有可能是性侵害的加害人;外出、上学或回家的路上要结伴而行,不要在无人的地方停留;和异性独处时不能关上房门,去异性男老师的办公室问题或其它事情时必须要两人以上同行;不要轻易接受陌生人或他人的饮料和食品;在他人欲对自己实施性侵害时要大声呼叫,要及时告诉家长或老师。
四、完善学校的管理制度,加强对教师在校行为的管理和监督。
1,教师应尽力避免与学生发生身体接触(体育课上教师进行个别辅导和保护除外),尤其是对异性学生更是如此;
2,上课期间不得随意让学生离开课堂或者校园;
3,对学生进行个别谈话或辅导,只能在教室、会议室、办公室等公共场所进行,且不能关闭房门,如若在个人办公室,必须要两名学生以上同行。
4,在没有第三者在场的情况下,教师不得在教师、办公室或其它相对封闭的地点单独留下异性学生进行谈话或辅导;
5,如需放学后留学生应当事先告知家长并征得家长同意。
五,正确处理校园性侵害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