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学校在2天内以书面形式向德育处报告,重要事故向区教育局汇报。
3.车辆发生意外的,立即报警,根据生命第一的原则,进行救护。
4.驾驶员违规的,会同驾驶员处理。
5.成立事故处理领导小组。
6.第一时间通知保险公司理赔部。
三、学生意外伤害事故报告制度:
1.以最快速度送医。
2.通知家长。
3.第一时间通知保险公司理赔部。
4.成立事故处理领导小组。
5.及时现场调查取证。
四、学校火灾事故报告制度:
1.紧急拨打119、110、120等报警电话,立即关闭电源,报告学校领导。
2.报警同时组织教职工利用就近灭火器材灭火。
3.迅速打开通道,组织学生疏散,稳定学生情绪。
4.领导小组通讯24小时畅通。
5.火灾发生时,必须尽最大可能保证生命的安全,减少财产的损失。
五、学校发生暴力事件的报告制度:
1.立即报警。
2.选派口才好、应变能力强、身体健壮的教师与犯罪分子周旋,进行劝说,拖延时间
3.及时安排学生转移到安全地区,并加以安抚和保卫。
4.若有伤害,以最快速度就医。
5.速报区教育局。
6.配合警方,做好善后工作。
六、师生发生食物中毒报告制度:
1.一小时内报教育局和卫生监督所报告。
2.校医做好食物中毒专项登记工作,积极协助卫生监督所和疾病控制中心做好调查工作,在其指导下做好相关工作。
3.积极做好中毒学生的陪护工作,及时联系家长,取得家长配合和谅解。
4.联系保险公司,做好理赔工作。
七、传染性疾病报告制度:
1.第一时间报区教育局和疾病控制中心。
2.除《传染病防治法》规定外,单个病例由医院处理。
3.公共卫生事件由当地政府和教育局、学校、卫生部门共同调查处置。
4.积极组织染病学生就诊,落实隔离工作和密切关注接触人群以及消毒、饮食、饮水等方面工作。
八、学校体育活动事故报告制度:
1.及时报告在场教师和校医,拨打120。
2.及时通知家长,做好安抚工作。
3.保护现场,做好证据采集工作。
4.报教育局和保险公司理赔部。
5.前往医院探视伤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