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长:xx
副组长:xxx xxx
组员:XXX XXX XXX
学校强制报告制度实施细则4
为切实做好我校校园欺凌治理工作,坚决杜绝学生之间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的欺负、侮辱造成伤害的校园事件,确保我校学生的身心健康成长,根据上级文件精神为及时掌握我镇教育系统校园欺凌专项治理进展和工作情况,建立校园欺凌专项治理情况信息报告制度如下:
一、设置并公布校园欺凌专项治理举报电话号码
二、层层上报情况
要及时了解校园欺凌专项治理情况,按要求将情况信息报教育局、派出所。
三、认真组织专项治理
学校要扎实抓好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认真做好自查和防范工作。
随时接受镇政府和教育局对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进行督查。
(1)学校上报程序如下:
1、如果是教师发现欺凌者正要对学生施暴或正在施暴,此教师应立即上前阻止,并与之周旋,然后巧妙派人报告安全领导小组长。
2、如果是学生发现了欺凌者正对其他学生施暴,此学生应立即报告与他最近的教师
3、组长接到通知后,迅速赶赴现场,阻止欺凌者施暴,同时拨打"110”(情况危急且不受控制的情况下),通知警察(迅速前往现场阻止),并立即报告校长,校长上报教育局。
(2)纪律处分:
全体教职员工对侵害学生行为有责任和义务,要人人知晓,凡学校教师,必须积极参加与校园欺凌事件的防护,对学校出现的欺凌事件进行及时处置,立即报告校长,对欺凌事件反应迟缓,故意推脱,懈怠,知情不报或私下了结而导致校园安全事故进一步扩大的,学校将对该教师严肃处理。
学校强制报告制度实施细则5
一、密切保持家校联系。
通过开展家访、召开家长会、举办家长学校等方式,提醒家长尽量多安排时间和孩子相处交流,切实履行对孩子的监护责任,特别要做好学生离校后的监管看护教育工作;
二、要让家长了解必要的性知识和预防性侵犯知识,并通过适当方式向孩子进行讲解。
三、学校要同家庭随时保持联系,特别要关注留守儿童家庭,及时掌握孩子情况,特别是发现孩子有异常表现时,家校双方要及时沟通,深入了解孩子表现情况,共同分析异常原因,及时采取应对措施。
四、学校、班主任、教师、学校家长委员会、要与家长密切联系,构筑学校、家庭、社会有效衔接的保护网络。
五、一旦发现学生在学校内遭受性侵犯,学校或家长要立即报警并彼此告知,同时学校要及时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报告;
六、报告时相关人员有义务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严格保护学生隐私,防止泄露有关学生个人及其家庭的信息,避免再次伤害;
七、学校要和家庭、社会医院等积极配合,向被性侵犯的学生及其家人提供帮助,及时开展相应的心理辅导和家庭支持,帮助他们尽快走出心理阴影。
学校强制报告制度实施细则6
01什么是强制报告制度
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是指国家机关、法律法规授权行使公权力的各类组织及法律规定的公职人员,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的各类组织及其从业人员,在工作中发现未成年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不法侵害以及面临不法侵害危险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或举报。
02谁应当报告
1、国家机关、法律法规授权行使公权力的各类组织及法律规定的公职人员;
2、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的各类组织及其从业人员。
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的各类组织,是指依法对未成年人负有教育、看护、医疗、救助、监护等特殊职责,或者虽不负有特殊职责但具有密切接触未成年人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社会组织。
主要包括:居(村)民委员会;中小学校、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等教育机构及校车服务提供者;托儿所等托育服务机构;医院、妇幼保健院、急救中心、诊所等医疗机构;儿童福利机构、救助管理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旅店、宾馆等。
03哪些情形需要报告
在工作中发现未成年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不法侵害以及面临不法侵害危险的情况包括:
(一)未成年人的生殖器官或隐私部位遭受或疑似遭受非正常损伤的;
(二)不满十四周岁的女性未成年人遭受或疑似遭受性侵害、怀孕、流产的;
(三)十四周岁以上女性未成年人遭受或疑似遭受性侵害所致怀孕、流产的;
(四)未成年人身体存在多处损伤、严重营养不良、意识不清,存在或疑似存在受到家庭暴力、欺凌、虐待、殴打或者被人麻醉等情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