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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违规收费排查整治工作方案7篇
大小:34.88KB 7页 发布时间: 2023-06-01 15:50:56 9.19k 7.25k

一、重点治理单位:

全县各中小学(含民办)、幼儿园、学校组织参与有偿补课、学校及教师通过社会培训机构或自行租借场地变相有偿补课、以家长委员会等形式组织有偿补课问题;、以早自习、中自习、晚自习、兴趣特长班等名义收取作业辅导费;、要求学生到指定书店购买指定教辅资料,收取油印费、试卷费、自编教辅资料费等;、以借读生、自费生、复读生等名义高收费招收学生;、自立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向学生推销商品或强制提供与教育活动无关的有偿服务,如:强制订购学生营养奶、购买商业保险等;、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参加谢师宴升学宴,体罚、侮辱学生等行为。

二、专项治理时间和安排

活动分为宣传发动、自查自纠和监督检查三个阶段(xx月xx日至xx月xx日)。

(一)宣传发动阶段(xx月xx日-xx月xx日)

各中小学校召开全体教师会议,传达专项治理精神,组织全体教师学习《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教师有偿家教的规定》《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和《xx市教育系统十条禁令》等文件精神,组织全体教师签订拒绝有偿家教承诺书,开展师德承诺活动,教育引导广大教师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抵制有偿家教。通过校园网、广播、橱窗、展板、电子屏幕等形式,广泛宣传全县教育系统在职中小学校教师有偿家教专项治理工作,赢得广大家长学生的理解和支持。要认真宣传国家、省、市、县相关教育收费政策,尤其将《20xx年x季学期教育收费对照检查表》中列举的常见违规现象作为禁止僭越的红线,使教育收费政策入脑入心。

(二)自查自纠阶段(xx月xx日-xx月xx日)

各中小学要立即组织自查自纠,形成专项治理的高压态势。在当地媒体和学校公布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举报电话、电子信箱,畅通举报渠道,努力营造学校严格管理、教师自觉遵守、家长理解配合、社会参与监督的氛围。各中小学要成立检查组,采取教师个人自查,发放问卷调查,聘请家长代表和行风监督员监督,调查核实等多种方式,深入排查教师从事有偿家教情况。特别是20xx年xx月以来,参与有偿家教的在职教师,要立即纠正有偿家教行为,及时退还相关费用。在自查自纠过程中,按照“自纠从宽,被查从严”的原则,对能及时纠正错误、停止有偿家教的教师将从宽处理,对于顶风违纪,继续从事有偿家教的教师,查实后将从严处理。要坚决制止学校及教师乱收费行为,学校要将教育收费检查工作作为检验开展“两学一做”教育取得成果的重要环节,作为治理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重要内容,精心部署,周密安排,逐条对照检查内容进行自查自纠。

各学校要在xx月xx日前形成自查自纠报告,由学校主要领导签字加盖公章后报送监察室。

(三)集中查处阶段(xx月xx日-xx月xx日)

教育局将集中调查处理后及时通报,形成专项治理的震慑态势。组织精干力量,成立专项治理工作组。重点检查学校对本次专项治理工作的落实情况,包括宣传教育、自查自纠情况、举报事项的查处等情况。对群众举报线索、上级交办转办事项要认真组织调查,对受理的有偿家教投诉查处率达到100%。对于查实后确有从事有偿家教的教师,教育局将视情节轻重,按照相关规定,集中研究处理,强力纠风治乱。要坚持查则必严的工作作风,真查真纠,实查实改,确保检查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规、情节恶劣的乱收费问题要坚决予以查处,一经查实一律清退,一律问责。对各校在此次自查自纠中该发现没有发现的、发现问题不处理的,或明知有问题却故意推诿庇护的,将严肃问责。

三、专项治理的工作要求

1、对查实从事有偿家教的在职教师,在年度考核、职称评审、岗位聘用、评优奖励等方面,实行一票否决制。情节较轻的,由教育局对当事人诫勉谈话、通报批评,责令其书面检查,退回违规所得;情节较重的,按照《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教师〔20xx〕xx号)进行严肃处理,获得特级教师、名教师等荣誉称号的,报请相关部门(单位)按批准权限取消其相应称号;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还将按程序撤销其教师资格,直至予以解聘。

2、对于学校以借读生、自费生、复读生等名义高收费招收学生,自立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向学生推销商品或强制提供与教育活动无关的有偿服务,教师要求学生到指定书店购买指定教辅资料,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参加“谢师宴”“升学宴”,体罚、侮辱学生等行为,一经查实,将严肃查处学校主要领导及相关人员。

3、教育工委、纪工委安排监察室和六个监察审计工作室,对各中小学进行巡回督查,通过明察暗访、召开座谈会等方式了解专项活动开展情况。对于宣传发动不力,自查自纠不实、调查处理不严的单位,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4、监察室要会同人事科、基教科等科室,迅速提交违规补课、教育乱收费管理的相关制度规定。各学校要完善教育、监督、惩治等规章制度和管理措施,建立惩防并举的长效机制,确保此次专项治理工作取得扎实成效。

学校违规收费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篇4

为贯彻落实《xx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治理教育乱收费专项行动的通知》(教办财〔20xx〕xx号)、《中共xx市教育工作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入整治全市教育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进一步治理教育乱收费,全面规范学校教育收费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现结合我市教育系统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的

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的重要指示精神,继续深化专项治理,严肃治理教育乱收费。通过开展对教育乱收费治理,着力解决教育收费中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树立教育良好形象,促进教育收费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努力使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二、治理范围

全市中小学校及幼儿园(含民办,以下统称学校)20xx年秋季开学以来收费政策执行情况。

三、组织领导

市教体局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本次专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

四、检查方式

采取自查自纠和实地检查相结合的方式。一是各学校开展自查自纠。二是根据群众举报线索进行实地核查。三是结合开学前检查,对学校收费公示、收费标准和收费许可等情况进行督导。

五、治理重点

(一)学校以各种名义无依据收费。

(二)学校利用食宿费等项目高收费获取巨额利润。

(三)学校或教师与商人勾结,通过向学生推销或代购图书报刊、教辅资料、器械、社会保险和其他商品营利或收取回扣。

(四)中小学校以信息化教学或分班教学为名,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平板电脑或教育APP。

(五)中小学校乘课后服务之机组织集体教学或补课、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缴纳课后服务费。

(六)中小学校将国家和本地区课程改革要求安排的教育教学活动、教学管理范围内的事项纳入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事项,如讲义资料、试卷、电子阅览、图书馆查询、自行车看管、取暖、降温、饮水、饮奶、商业保险、校园安全保卫等费用。以家委会名义摊派收取以上费用等。

(七)中小学校、幼儿园擅自设立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学校强制或变相强制提供服务并收费。学校强制收取校服费等代收费项目,在代收费中获取差价。

(八)中小学校、幼儿园收取或变相收取借读费、择校费、与招生录取挂钩的赞助费或捐资助学费,通过基金会、社会中介、培训机构等关联交易变相收取择校费。

(九)中小学校强制或者暗示学生及家长购买指定的教辅软件或资料。

(十)非营利性民办学校通过各种方式从学费收入等办学收益中取得收益、分配办学结余(剩余财产)或通过关联交易、关联方转移办学收益等行为。

(十一)其他违反国家有关教育收费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行为。

六、工作步骤

治理乱收费工作分为部署宣传、自查自纠、重点检查、总结四个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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