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要成立秸秆禁烧工作组,加强巡查,深入田间地块,严防死守,确保不见火、不见黑斑、不冒烟、不被县级以上新闻媒体负面报道、不被县级以上部门通报。
乡按照上级要求成立巡查执法组,在全乡范围内不定时进行巡查执法。
乡工作组、各村禁烧工作组每天不分时段巡查。
三、强化宣传,狠抓落实。
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管理办法》、《县人民政府关于禁止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的通告》,悬挂禁烧标语10幅。
中小学校要在学校开展“小手牵大手”活动,通过学生带动家长,家庭带动社会,共同做好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
乡组织宣传车在全乡进行流动宣传,利用村村响广播每天早、中、晚定时广播宣传。
利用各种会议加大宣传力度,开展进村入户,送法律、送技术到农户活动,各村支部书记、村长要组织召开动员会,与社签订目标责任书,逐户发放宣传资料,并留存农户签字回执单。
切实提高广大农户的环保意识和秸秆禁烧知晓率,使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深入人心。
四、科学利用。
乡农技站要指导村民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大力推广秸秆堆腐还田技术、生产食用菌技术、生物发酵床技术,缓解禁烧压力。
各村要协助百事康公司按照集中成片和就近林路原则科学设置堆放点,协助企业组织“秸秆换肥”,加快推进“秆—槽—肥”模式。
五、严格落实,逗硬奖惩。
禁烧工作纳入乡政府对村年终目标考核,并对各村单独拨付6000元工作补贴。
对工作开展好、无火点、不冒烟的村给予6000元工作经费补贴。
如果发现一处火点、冒烟或被县级以上单位通报、县级以上媒体负面报道的扣减工作经费500元;未成立领导小组、未按照要求入户宣传到位、未与社签订禁烧目标责任书的扣减工作经费500元(如果工作经费不足扣减的扣减办公经费)。
同时乡纪委对工作不主动、措施不到位的,约谈村干部,并进行全乡通报。
对违法的主体农户由村两委按照村民自治的方式视情节轻重处200元以下罚款,进行批评教育,并扣减该农户下一年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对拒不接受处理的农户交由派出所按照妨碍公务的有关规定进行训诫。
六、严肃纪律,加强督查。
此项工作各村要加强落实,相关人员要按时到岗,认真履职。
乡上成立由乡督查办负责的工作督查小组,对各村巡查人员的工作进行督查,形成每日督查记录。
乡督查小组将根据督查情况每天下午,以短信方式通报领导、各村及挂村干部,每周形成书面通报。
对有违反相关工作纪律的,乡纪委将按照相关规定追究其责任。
秸秆禁烧利用工作方案篇7
一、指导思想
坚持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相结合、全面防控与巡回督查相结合,综合运用行政、经济、法律手段,高标准、高质量地做好秸秆禁烧工作,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二、工作重点
1、重点督查时段
夏收夏种期间(5月21日~7月20日),开展全天定期、不定期进行督查,特别是加大在午间和夜间的现场督查频率。
2、重点督查区域
全区范围内全面实行秸秆禁烧。
重点禁烧区域为:辖区三环路、襄王路、平山路、天齐路、华润路、永顺路、台子河南路、荆马河南路、复兴北路两侧2公里范围内,山林、企业、学校、加油站、通信及电力设施等周边区域。
严禁在城郊干道上脱粒晒粮。
三、工作步骤
1、组织发动阶段(5月下旬、6月初)。
制定秸秆禁烧工作方案,召开专题会议,广泛宣传发动,层层落实责任,明确工作目标和措施要求。
2、重点禁烧阶段(5月21日~7月20日)。
区、街道、社区、村及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坚持24小时巡查,对发现的焚烧秸秆行为要及时制止、处罚到位。
3、总结评定阶段(6月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