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禁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各村秸秆禁烧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并实时参考环保部公布的秸秆焚烧卫星遥感检测火点信息组织开展核查,打击工作。
(三)加强宣传,浓厚舆论氛围
镇秸秆焚烧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大力宣传、告知群众、召开会议、上门劝说”十六字方针,利用宣传车、悬挂横幅标语、张贴公告等手段,加大对秸秆禁烧工作和垃圾禁烧工作的宣传力度,认真宣传禁烧政策和综合利用技术。
各村(社区)要认真配合搞好宣传教育工作,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广泛宣传禁烧秸秆的有关法律法规及秸秆禁烧的目的、意义;组织安排村干部、主动上门宣传发动,劝导每家每户都做出禁烧承诺,营造浓厚的秸秆禁烧舆论氛围,使秸秆禁烧成为广大干部和农民群众的自觉行动。
(四)及时调度,落实信息报送
各村(社区)认真组织开展巡查、排查工作。
做到时时有检查,日日有汇报,周周有调度。
各村(社区)每日17点前将本村秸秆禁烧工作监察情况汇报至镇秸秆禁烧工作办公室,镇秸秆禁烧工作办公室月底将全镇禁烧工作情况汇总并上报。
四、工作保障
(一)各村秸秆禁烧工作纳入年终工作考核。
对禁烧工作不力,完不成任务目标的村,在全镇给予通报批评,扣除相关工作经费并追究相关负责人责任。
(二)凡在环保部秸秆焚烧分布遥感监测日报中监测有火点的村,一年内不得申报创建市级以上生态村,并将农村地区秸秆禁烧工作作为全镇“卫生文明村”、全市“环境卫生十佳村”评比的约束性指标,实行“一票否决制”。
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是一项综合性的社会工程,我县通过三年强势推进,基本实现了预期目标。
优化环境“只有起点,没有终点”。
面对新形势、新要求,全县上下要将生态文明建设提升到一个全新的高度,放在突出地位,为建设现代化幸福美丽xx县而不断进取。
一、进一步提升广大干部和群众生态环保意识。
各镇(街)、县直机关各单位要把生态文明融入执政理念,切实落实生态优先战略。
要利用各种会议、各种途径宣传生态文明的重要性,披露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和案例。
各镇(街)、村(社区)、组均要设立一批宣传标牌,县生态办要印制一批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图本。
县电视台、星沙时报要继续办好环保栏目并推出一批环保公益广告,从正反两面报道环保典型。
教育部门要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素质教育的必修课,进入对学校的考评内容。
妇联组织要把“城乡常态保洁、村容镇容整洁”作为主题活动,扎实推进三年行动计划。
县直机关工委要把县直单位(含二级机构)服务基层、示范带头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内容,纳入机关支部评先评优和单位绩效评估体系。
县生态办、文广局要支持鼓励镇(街)、村(社区)开展生态环保文艺宣传活动。
二、强力推进畜禽禁养限养和养殖治污工程。
要把该项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点工作。
进一步明确县、镇(街)、村(社区)三级监管职责,严格控制畜禽超容量养殖,确保治污设施有效运转。
严把畜禽养殖审批关。
严禁外来户未经批准进入我县从事畜禽养殖。
禁养区、限养区农户养殖反弹的,由镇(街)、村(社区)收回政策性扶助款。
对治污设施空转闲置和有意损坏的,要采取经济和行政手段予以处罚。
政府扶助民营资本在路口(已建成)、金井、福临3个镇兴建畜禽粪便有机肥料加工基地,探索在全县范围内免费使用有机肥办法。
依托乡镇能源服务合作社,组建治污设施常年维护队伍。
扎实开展拆除违章搭建养殖设施集中整治行动。
深入总结畜禽粪污治理经验,出台《xx县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办法》。
三、进一步明晰责任推动保洁工作重心下移。
依据省、市“三年整洁行动”方案布署,县、镇(街)、村、组分级实行季度考核。
县政府预算的专项经费60%作为基础费用拨付到镇(街),40%按年度考核分值折算。
镇(街)要加大对保洁公司(环保合作社)的.管理和考核力度,及时修缮、补充垃圾清运设施,公示保洁公司与村级组织的功能分区并签订责任状,实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管理格局。
镇(街)要根据责任划分、考核标准在年初出台经费补贴方案,实现“以钱促事”的工作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