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办理社保手续(社保金包括单位缴和个人缴)
注:
1、卫生许可证手续包括:
项目评估报告(收费)
有关卫生实施的审查批复(临时许可证,供办理营业执照用)
开业前进行验收,包括卫生环境指标检测,食品、用具餐具检测(收费数千元不等看检测的项目多少)
从业人员健康证、培训证(每人100元,一年有效期,每年一次)
2、排污许可证
环境评估报告(收费)、项目批复(用作办执照)
检测、验收、营业后每月收取排污费
3、消防批复
提供该房产消防验收文件、高层向市消防局申报、12层以下向各区消防大队申报、批复、验收开业后、营业税、所得税(包括企业、个人)、财产保险费、各项年检(工商,税务,卫生许可证,机构代码证等)等等
两者不同:
餐厅开业至少要办六种证。
开餐馆需要前置审批,即在工商部门拿到营业执照前,必须先得到卫生许可证和环保部门的排污许可证。
营业执照当然是最重要的,办理营业执照的同时要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消防审批、通过环境测评取得排污许可证等证照,同时还要为从业人员办理健康证。
此外,办好营业执照之后,还需要公章审批、刻章,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办理正式银行帐号,办理地税、国税登记、社保手续等手续。
而盒饭或外卖类只需要三种证:健康证,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门槛较低。
生产环境监管部门对此有什么要求
(一)健康检查。
查是否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餐饮服务从业人员是否每年进行健康检查,是否全部取得健康合格证明;从事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人员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是否调整到其他不影响食品安全的工作岗位。
(二)资质查验。
是否建立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的采购、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从食品生产单位、批发市场等采购的,是否查验、索取并留存供货者的相关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等文件;从固定供货商或供货基地采购的,是否查验、索取并留存供货商或者供货基地的资质证明、每笔供货清单等。
从超市、农贸市场、个体经营商户等采购的,是否索取并留存采购清单。
(三)采购记录。
是否建立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的采购记录制度。
记录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或者保留载有上述信息的进货票据。
采购记录及相关资料按照产品品种、进货时间先后次序有序整理采购记录及相关资料,妥善保存备查。
记录、票据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四)加工制作。
是否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全操作规范》;检查待加工的食品及食品原料,是否有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检查操作人员在生产经营食品时,是否将手洗净,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需要熟制加工的食品是否烧熟煮透;需要冷藏的熟制品是否及时冷藏;直接入口的食品与食品原料或半成品是否分开存放,半成品与食品原料是否分开存放;凉菜制作是否专人负责、专室制作、专用工具、专用消毒和专用冷藏。
(五)储存管理。
贮存食品原料的场所、设备是否保持清洁;是否存放有毒、有害物品,是否与个人生活物品分开存放;食品原料存放是否分类、分架、隔墙、离地。
(六)设施设备。
食品加工、贮存、陈列、消毒、保洁、保温、冷藏、冷冻等设备与设施,校验计量器具是否正常运转和使用;是否有防鼠、蟑螂、苍蝇和其它有害昆虫及其孽生条件的设施设备。
(七)消毒管理。
用于餐饮加工操作的工具、设备是否无毒无害,标志或区分明显,并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清洁;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具、设备是否在使用前进行消毒;餐具、饮具是否及时清洗、消毒,并在专用保洁设施内备用;是否使用未经清洗和消毒的餐具、饮具;购置、使用集中消毒企业供应的餐具、饮具,是否查验其经营资质、索取消毒合格凭证。
(八)食品添加剂。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食品安全标准采购并索取留存票据;是否实行“五专”,专柜是否标示“食品添加剂”字样,并建立使用台账。
(九)禁止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