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考勤管理制度6
为使酒店员工的考勤管理有章可循,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员工手册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所属表格
1、如员工所申请的为病假、事假、婚假、丧假、产假、教育召集、公假、年假或其他与假期相关的调休、补休、提休等,所须表格为《假期申请表》并须员工本人按要求填写。
2、因工作需要或经部门负责人批准的加班加点,需要提前填写的是《加班申请单》,该表格可由员工本人填写或部门考勤负责人填写。
3、每月的部门考勤及更期表则须由部门考勤负责人制作,并依照规定提交行政人事部。
二、签到、签退
1、经理级以下员工均需在正常上下班时间前10分钟和10分钟后到所在部门签到、签退,因故不能签到、签退者,要及时向部门考勤人员报告,并登记在案,以备检查。
2、凡非因工作原因(下同),超过规定上班时间10分钟签到后没有按规定到达指定工作岗位者,即视为迟到;提前10分钟以上签退下班,视为早退。
3、凡超过规定时间30分钟尚未到工作岗位,或一个月内累计迟到和早退超过三次(含三次)视为旷工一天。
4、员工不得代他人或委托他人代其签到、签退,一经发现视为严重犯规行为,双方将立即解除劳动关系。
5、各部门考勤人员必须不迟于当月的25日提交次月的更期表(《月度更期表》),当月考勤记录(月度考勤表)不得迟于次月的3号提交给行政人事部。
6、本细则所提及的月度是指自然月,即每月的1日至当月最后一日。
三、假期管理
(一)请假手续
1、更期表确认提交后,员工如需换/调班或请假必须填写《假期申请表》进行申请,内容务必真实,并应服从酒店的统筹安排。
2、员工遇事须于工作日亲自办理的.,应该事先请假,如因特殊情况不能提前办理请假手续,应在休假当天尽快以电话或短信方式迅速报告所属部门直属上司,经批准后,方可休假。且应在事后三天内补办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3、员工级请假2天(含2天)内,由其部门经理审批,2天以上由部门经理审核,行政人事部审批。部门主管及以上级别员工请假,由公司总经理审批,并报行政人事部备案。
4、事假要求至少提前一天填写“假期申请表”,按照酒店规定的审批程序报批,事假期间不发工资。
5、各级审批责任人接到《假期申请表》后,须对请假内容进行审核,若请假理由不充分或工作不允许,可视情况不准假、缩短假期或责令改期请假,若请假理由充分或经营允许,须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核实,在《假期申请表》上签字确认(请假人直接上级须安排请假人职务代理人)。
6、请假人与职务代理人做好交接工作,并将假期经办事务交待清楚,并留下请假期间可找到的通讯方式,确保请假期间工作正常。
7、因突发事件或急病不及先行请长假者,或请假逾时(不可抗力)而无法及时返回工作岗位者,应主动迅速向部门主管报告并于当日由部门主管或其代理人依相关规定代办妥请假手续,否则亦视同旷工论处。
(二)例休假
1、每月例休假原则上应当月安排休完。
2、例休假最多累计两天一起休(不含法定假),原则上当月和上月的例休假不可累计一起休,如因工作需要而无法安排休完当月例休的,可给予延期,但延期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3、当月不可提休次月例休假,法定假根据酒店规定执行。
4、不得以任何形式“借假期”、“出卖假期”。
(三)其他有薪假期
1、法定节假日
(1)根据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员工可享受以下法定节假日:
(2)新年,放假1天(1月1日);
(3)春节,放假3天(农历除夕、正月初一、初二);
(4)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
(5)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
(6)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
(7)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
(8)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9)妇女节(3月8日),妇女放假半天;
2、病假
(1)因病或因公受伤,凭合同医院病休证明,准病假。非合同医院的病休证明经主管领导批准,也可给予病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