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务科、总值班指挥现场抢救,护士长协调相关人员工作,后勤保障部提供相关物力支持。
(2)大批伤员来临时,先救命后治病,先治重伤后治轻伤。
尸体直接送太平间保存。
(3)争取时机,抢夺时间,速战速决。
通过包扎、止血、骨科患者给予固定、快速输液、静脉给药输血,使病人的生命体征维持在一个稳定状态。
在保证气道通畅的情况下,争取在较短时间内对确定大出血,严重创伤,脏器破裂损伤情况,及时做好术前准备工作,直接送手术室进行手术,或转送有条件的三级医院,转院者需做好联络,转诊工作。
(4)建立交接班制度,保证抢救工作的延续性。
现场急救时应将相关病历卡随身携带,医嘱与病情变化及时记录。
时间精确到分。
注意记录完整,防止遗漏。
患者运送途中护理人员陪同加强观察,随时记录。
并与接诊科室做好交接班工作。
(5)建立回访制度。
伤员经抢救后分流至相关科室,护士需做好登记,抢救者书写重大抢救记录经过,一周后由抢救护士随访,并书写随访记录。
七、信息报告和发布
在迅速开展紧急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的同时,立即将人员伤病员、姓名、年龄、住址、目前生命体征、初步诊断、处置方式、下一步治疗意见在2小时内书面报市卫生局,每日向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伤病员情况、医疗救治进展等,重要情况要随时报告。
八、医疗卫生救援应急响应的终止
突发事件现场医疗卫生救援工作完成,伤病员在医疗机构得到救治,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领导小组可宣布医疗卫生救援应急响应终止,并将医疗卫生救援应急终止的信息报告上一级卫生行政部门。
本预案自制定之日起执行。
大型医疗保障活动应急预案2
一、常备不懈,及时反应。
提高全院对突发事件的防范意识,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做好人员、技术、物资和设备的应急准备工作。
每年开展1次应急演练,以便对突发事件做出快速反应,采取有效的医疗救治措施,尽最大努力和可能,减少人员伤亡,缩小社会影响。
二、统一指挥,分类、分级管理。
根据救援工作要求和突发事件的范围、性质及危害程度,对突发事件的医疗救治实行分类、分级管理。
院内救治根据伤患人数实行分级管理,各职能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应急保障工作。
三、院外应急救治根据突发事件类别和卫生行政部门指令从相应的应急救治抢救小组中选派队员承担院外应急救治任务。
除可调用应急备用设备、物资外,可根据治疗需要调用院内物资,归口管理部门应及时给予解决。
四、突发事件院内医疗救治按照分级响应原则分三级,响应级别由院领导、医务部、行政总值班根据情况决定、发布。
(一)三级响应:一次3—5名(含)伤患医疗救治启动本级响应。
1.急诊小区负责人、护士长到场负责组织伤病员的预检分诊、复苏抢救、多发伤、中毒患者的抢救治疗工作。
医务部、护理部负责人(工作日)、行政总值班、医疗总值班及护理总值班(节假日及夜间)到场协调抢救工作,同时报告分管院领导,必要时院领导到场指挥抢救工作。
2.急诊小区先行初步处理并根据需要请求相关科室会诊或支援。
感染、中毒事件需请呼吸内科、消化内科、肾脏内科、重症医学科、神经内科、感染性疾病科(肝病科)住院总医师到场参与救治。
特殊情况如:传染病、特殊中毒,需请院外会诊的,按《会诊制》执行。
创伤事件需请普外科、神经外科、骨科、心胸外科、泌尿外科、耳鼻咽喉头颈外科、眼科、口腔颌面外科、麻醉科住院总医师到场参与救治。
急诊科调度困难时医务部或者行政总值班协调。
3.在急诊小区B区腾出相应床位或设置相应的加床,通知ICU预留床位1张,并做好进一步腾出床位的准备,有传染可能性的患者处置参照《传染性疾病患者转科、转院制度》。
4.护理部、护理总值班根据护理人员紧急调配预案迅速调配护理支援人员。
5.医学信息与工程部、药学部、总务部、宣传部等各部门各司其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