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发生医疗事故后,凡不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降低危害者,给予待岗处理。
医疗安全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6
为了减少医疗纠纷及医疗事故的发生,妥善处理医疗纠纷和医疗事故,保证医疗秩序,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及有关文件规定,特制定本防范及处理预案。
一、适用范围
从事医疗活动的各科室及服务站
二、概念定义
1.医疗纠纷:是指医务人员在医院医疗活动中医患双方发生的争执
2.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3.医疗隐患:凡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的行为。
4.医疗意外:是指由于患者病情或特殊体质不可抗力而发生难以预料和无法防范的后果。
三、组织领导及职责
医院成立医患关系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医务科,科室成立医患关系协调小组。
(一)医患关系协调领导小组
1.组成
组长:胡正方
副组长:郑冲
组员:孙玉良、杜万丽、王卫金、俞国联、胡国芬、袁劲红
2.职责
(1)组织落实医疗纠纷、医疗事故防范及处理预案。对全中心医疗纠纷和医疗事故的防范工作统一决策和部署。
(2)实行医疗安全隐患零报告制度,督促检查指导科室对医疗安全隐患的自查和整改工作。
(3)接待患者及家属的投诉,协调处理医疗纠纷。
(4)指导科室对医疗文书的完善、整理收集、保管工作,避免在医疗事故争议鉴定或法院应诉时举证不能的情况发生。
(5)负责医疗纠纷发生后对医疗文书的封存工作。
(6)协助科室和相关部门做好与医疗纠纷相关的药液、血液、注射器、药物等现场实物封存工作。
(8)负责向上级各部门报告工作。
(二)科室医患关系协调小组(可由质量管理小组兼任)
1.组成
组长:科室主任或部门负责人
组员:科室成员
2.职责
(1)组织本科室的员工学习卫生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诊疗护理规范,依法执业。学习情况做记录。
(2)执行医患沟通制度,尊重并维护病人的合法权益,规范执行各种告知、知情同意。组织科室工作人员参加医院举办的医疗纠纷处理及医患沟通技能培训或讲座,并加以应用。
(3)负责科室的医疗安全检查工作,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及时报告。
(4)接待科室内部患者及家属对医疗工作的投诉,协调医患关系。
(5)重大医疗纠纷及时上报,配合医务科妥善解决。
(6)配合医务科做好科内纠纷在医学会的鉴定和在法院的应诉工作。
四、医疗纠纷、医疗事故防范预案
(一)实行医疗隐患登记报告制度
1.医疗隐患登记报告制度
(1)科室定期自查医疗隐患,登记,制定整改措施,向医务科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