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检查脚手架上的保护设施是否到位及牢固程度。
4)工作时必须带齐安全带,并将其挂钓系在牢固的构件上。
5)所用工具和材料必须用绳子吊送,禁止上下投掷。
地面工作人员必须戴安全帽。
4.2预警行动
现场安全员和管理人员应及时发出危险警示信息,加强高空作业安全宣传教育,对高空作业事故隐患区域进行综合治理,消除高空作业安全隐患。
应建立和完善高空作业安全预警机制,加强高空作业安全工作的督促检查。
5.信息报告程序
一旦发生高空作业事故,现场人员应及时报告现场负责人、安全长、安全员、项目负责人和高空作业事故应急办公室。
现场负责人接到报警后应立即组织救援工作。
根据现场高空作业事故态势,决定是否寻求外部支援。
如果需要,应及时拨打110、120请求支援,并上报公司应急救援预案领导小组。
6.应急处置
6.1响应分级
针对企业内发生高空作业导致的安全事故实施的应急救援行动,分为三级:
Ⅰ级应急响应。
适用于发生死亡3人以上或重伤20人以上及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的事故。
项目部应按照重大事故报告规定,以最快的方式向上级主管部门和事故发生地市、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检察、劳动部门报告,并上报XXX负责应急响应,现场积极开展应急救援。
Ⅱ级应急响应。
适用于发生死亡1-2人或重伤3-19人或直接经济损失10-30万元的事故。
项目部应报公司应急领导小组,由公司负责应急响应,并按照事故报告规定上报集团公司。
但项目部要积极现场开展应急救援。
高空作业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2
为积极应对可能发生的高空作业重特大安全事故,高效、有序地组织事故抢救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特制定《高密互通立交改造工程项目经理部高空作业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以下简称预案)。
一、本预案的适用范围本预案所称重特大事故,指在本合同段内工程施工现场可能发生的造成一次重伤1人以上5人以下或直接经济损失2万元以上的重大事故、一次死亡1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5万元以上的特大事故。
事故类别包括:
(一)深基坑坍塌;
(二)塔式起重机等大型机械设备倒塌;
(三)整体模板支撑体系坍塌;
(四)多、高层施工脚手架倒塌;
(五)高压电缆漏电;
(六)施工人员高空(桥面或脚手架等)坠落;
(七)其它重特大安全事故。
二、重特大事故应急处理指挥系统
(一)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在项目部的统一领导下,由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与相关部室分工合作,密切配合,迅速、高效、有序的开展。
(二)成立高密互通立交改造工程项目经理部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救援领导小组)。
组长由项目经理担任;
副组长由本项目负责安全的支部副书记和项目总工担任;
成员由各科室负责人、
各现场施工处长及各劳务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