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3.1事故救援原则与救援程序
6.3.1.1事故救援原则
高空事故应急响应按照先保人身安全,再保护财产的优先顺序进行,使损失和影响减到最小。
具体细化到以下几方面:
a、救人重于救物:因高空作业造成的人员及贵重设备受到威胁,首要任务是把被困的人员抢救下来。
b、先控制、后消除:对于不可能立即将高空危险因素控制住的事故,要首先控制住不让事故进一步恶化,再根据实际情况,展开技术上的消除。
c、先重点、后一般:全面了解并认真分析整个事故的情况,分清重点。
6.3.1.2应急救援程序流程与善后处理(如下图):
a、应急结束善后处置:积极稳妥、深入细致地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对事故中的死亡人员、应急处置工作人员,以及紧急调集、征用有关单位及个人的物资,要按照规定给予抚恤、补助或补偿,并提供心理及司法援助。
有关部门要做好危险隐患排除除工作。
保险监管机构督促有关保险机构及时做好有关单位和个人损失的理赔工作。
b、调查与评估:要对特别重大事故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经验教训和恢复重建等问题进行调查评估。
急救援程序流程与善后处理流程图
c、恢复生产秩序:根据事故单位恢复计划,组织实施恢复工作。
d、信息发布:高空事故的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
事件发生的第一时间要向项目部、社会发布简要信息,随后发布初步核实情况、项目部应对措施和公众防范措施等,并根据事件处置情况做好后续发布工作。
6.3.2伤亡处置
6.3.2.1轻微伤
a、停止伤者的工作;
b、实施简易处置;
c、伤势为创口时,迅速将伤者送工地医疗点医疗;
d、需要一定处置才能走行时,电话通知工地医生赶赴现场;
e、伤情难以确定时,由工地医生或根据伤者意见决定是否转市级医院治疗;
f、班组向伤者单位安全负责人进行简要汇报;
6.3.2.2轻伤
a、立即停止伤者的工作;
b、实施简易处置;
c、伤势为创口时,迅速将伤者送工地医疗点医疗;
d、需要一定处置才能走行时,电话通知工地医生赶赴现场;
e、出现非重伤任一条件的骨折及器官、四肢伤害或伤情难以确定时,由工地医生决定或根据伤者意见转市级医院救治;
f、车辆值班调度接到报警电话后,应在1分钟之内安排驾驶员紧急出车,驾驶员接到调度命令后,必须在5分钟内将救护车开至事发现场。
在确保安全、不盲目快速的原则下,车速可不受场内限速规定限制。
6.3.3人身重伤事件应急预案实施处置、汇报程序
a、救助伤者;
b、停止他人及伤者工作,保护事故现场,防止他人进入;
c、电话要求医生赶赴事发地点实施紧急救治;
d、由医生作出伤势诊断或根据伤者意见作出送市级医院决定;
e、迅速向本单位负责人、安全负责人汇报,要求事故现场拍照和事故调查;
6.3.4高空作业安全预防控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