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考场安全
1、安全保障措施
(1)设立考试区域警戒线,禁止无关人员进入考试区域;
(2)检查考生携带物品,禁止违规物品带入考场;
(3)张贴考生守则和考生违规处罚规定,进行考前纪律教育,防止影响考试的情况发生。
2、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发生扰乱考场秩序的事件时,考点工作人员应当及时解释疏导,稳定有关人员情绪,防止事态蔓延扩展;考点工作人员应当依照有关规定迅速对闹事者分类处理,尽快恢复考场秩序,保证考试正常进行;事态严重时,应当向公安机关报告情况,提出处理意见,请求指示;对确需中止相关考场或者考点考试的,由市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批准。
(2)发生有组织的作弊事件时,考点工作人员应当采取得力措施制止作弊行为,彻底切断串通作弊渠道,维护考场正常秩序,报告市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按照《考生违反考试管理的行为和处罚规定》、《考务人员违反考试管理的行为和处罚规定》查处参与作弊的应试人员和考务工作人员;情况严重时,应当请求公安、电信部门协助查处工作。
(三)交通安全
1、安全保障措施
考前对全体师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学校领导、教师及参考学生,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和交通秩序,不准违章乘车、搭乘违章车。
2、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一旦发生交通事故,领队在第一时间报告公安部门(110电话)、急救部门(120电话)、考试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同时查看伤者情况,立即进行应急救护处理。
(2)如发生大量考生集体乘车受堵,不能在开考前到达考点,
领队应提早报告县高考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由领导小组委派专人(每车不少于2人),对考生进行隔离。到达考点后,考生各自进入试场参考,其延误的时间应补足,参考时间从进入试场开始计时。其他考生按正常时间结束考试。
(四)饮食卫生安全、卫生防疫安全
1、安全保障措施
(1)所有考生和学校带考人员都要注意食品卫生安全。统一用餐的,必须选择卫生安全有保障的,信誉较好的饭店。
(2)考前教育学生不吃无卫生保障的小食品。考试期间,考生饮用的各种饮料,要到有信誉保证的商场购买。批量购买或接受赠送的,应向对方索取检验合格证书(复印件),保证各种饮料的质量。
(3)年(班)级主任要密切注意和观察考生的身体状况,发现有发热、腹泻、恶心、呕吐、头晕或其他不舒服症状表现的,要立即到医务室检查治疗,并报告考点主考。当发现学生有痢疾、流感、食物中毒、传染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时,及时报告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在领导小组指导下,采取相应防治措施控制疾病扩散,并尽快转送医院诊治。防止疫情进一步蔓延或危害进一步加大。
2、意外事故应急预案
一旦发现有发热、腹泻、恶心、呕吐、头晕或其他不舒服症状表现的,要立即护送病员到临时医疗防治站检查治疗,同时报告考点主考和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涉及与食物中毒有关的情况,应同时尽量取得和保护残留物证。如考生病情不重,经医生简单处理后仍能参加考试的,考点应允许其考试。如病情严重不能继续考试的,应立刻送往医院,护送病人的急救车辆要派教师和医生随车参与救治。
(五)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1、火灾
(1)安全保障措施
①提前对使用教室和其周边教室进行安全检查,排除危险,如有情况,立即汇报,并进行整改;开放所有安全通道,并作出醒目标志。
②各班主任要教育学生严禁携带火源和易燃易爆物品进入食宿地,学生不得在宿舍吸烟,指定一名学生负责管理,校带队领导和教师做好巡查工作。
(2)火灾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①如发生重大火灾安全事故,带队领导和教师指挥学生紧急疏散,第一时间将事故信息上报治安、交通、消防及教育局安全应急领导小组。
②发出紧急疏散信号,指挥学生按顺序疏散,及时将学生带至远离火源的安全地段。
③严禁组织学生参与救火,教师可利用一切救火设备救火,及时报告119、120请求援助。
④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2、地震
(1)水电工迅速关闭、切断输电、供水系统(应急照明系统除
外)和各种明火,防止震后滋生其它灾害。
(2)室内监考老师要保持镇定,提醒考生就近躲避到桌下或墙角,以保护身体被砸,千万不要匆忙逃离房屋。
(3)需要撤离考场时,室内监考老师负责组织考生有序撤离教室,室外工作人员负责组织考生按照就近的原则从各楼层安全通道(尤其是楼梯口)撤离。要让考生按照疏散注意事项有序化疏散。
(4)考生撤离到安全区域后,所有工作人员要协同配合,做好考生的疏导和管理工作。
(5)救治医疗点应及时对受伤人员进行救治或采取转移治疗等其他有效方式进行救治。
3、暴雨、雷电灾害等安全事故应急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