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公安局(含县交警大队、县武警中队、县公安消防局等):负责试卷安全保卫和考点的安全保卫工作;负责对考试试卷失泄密信息的严密监控、组织案件侦破并对互联网进行严密监控,发现或得知有关网站发出此类信息立即处理;参与考试突发事件处置过程中的安全保卫工作;负责道路交通管理,及时疏导车辆。应急处置期间,增派警力、加强警戒,维护交通秩序,确保试卷和考生安全准时到达考点;负责考点洪灾、地震、火灾等突发事件的紧急救援工作。
县住建局、县环保局、灵溪镇、龙港镇:负责解决考点及其周围、考生休息场所噪音等问题,维护良好的考试环境。
县交通运输局:负责考生往返和试卷运送路段的交通安全保障工作,加强考生营运车辆和试卷专用车辆的检验和司乘人员的安全教育,维护交通运输安全。
县卫生局:负责开展考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救护、流行性疾病预警信息和防治工作。
县市场监管局:加强考点周边食品、饮品经营户的监管力度,严禁销售假冒伪劣和过期食品,坚决查处各种形式兜售作弊工具等不法行为。
县气象局:负责提供和发布气象灾害预警预报信息。
县供电局:负责对考点、保密室、指挥平台等供电线路检查维修和电力供应,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排除突然停电故障。
其他县级有关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和工作职能,做好相应的应急处置和保障工作。
2.2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
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具体由县教育考试中心负责高考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县教育局纪委书记担任,办公室成员由县教育考试中心相关人员组成。办公室履行综合协调、联络和检查督办,发挥运转枢纽作用。其主要职责是:
(1)汇总各种情况,提出具体的应急处置措施建议;
(2)贯彻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指示和部署,协调有关应急成员单位的应急工作,并督促落实;
(3)指挥考点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展开工作。
2.3应急处置专项工作组
领导小组下设相应的应急处置专项工作组,负责考试各专项应急处置工作,并接受省各专业指挥部和教育部专项应急处置工作组的指挥。
⑴台风、洪灾、地震、交通事故等自然灾害类和灾难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
组长:县府办联系教育工作副主任
副组长:县教育局局长
成员:县公安局、县环保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卫生局、县气象局、县供电局等部门负责人。
⑵试卷安全保密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
组长:县保密局局长
副组长:县教育局局长
成员:县委宣传部、县监察局、县公安局、县经信局等部门负责人。
⑶网络有害信息、有组织违纪舞弊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
组长:县公安局负责人
副组长:县教育局负责人
成员:县宣传部、县经信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负责人。
⑷集体食物中毒、疫情等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
组长:县卫生局局长
副组长:县教育局局长
成员: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医院等部门负责人。
⑸群体性上访等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
组长:县公安局负责人
副组长:县教育局负责人
成员:县委宣传部等部门负责人。
2.4各考点要建立应急处置工作组,明确相应职责。
三、突发事件分级
3.1试卷安全保密类突发事件分级
根据高考试卷安全保密突发事件的性质及危害的大小,把高考试卷安全保密突发事件分为三级。
(1)黄色级(即Ⅲ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