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一个县级辖区使用的试题发生泄密;
②没有在媒体上登载试题或相关信息;
③性质为自用;
④传播范围有限。
(2)橙色级(即Ⅱ级)
情况一
①在两个以上(含两个)县级辖区使用的试题发生泄密;
②没有在媒体上登载试题或相关信息;
③性质为自用;
④传播范围有限。
情况二
①在一个县级辖区使用的试题发生泄密;
②在媒体上登载试题或相关信息;
③性质为贩卖或蓄意破坏;
④传播范围较广。
(3)红色级(即Ⅰ级)
①在两个以上(含两个)县级辖区使用的试题发生泄密;
②在媒体上登载试题或相关信息;
③性质为贩卖或蓄意破坏;
④传播范围较广。
3.2.其它事件分级
其它突发事件的分级如国家和省、市、县各类突发公共事件中有明确划分的按其执行,如未具体明确的则由上级协调组或市、县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按照事件的紧迫程度、形成规模、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和影响范围等确定。
四、预防预警
4.1加强预防和安全管理
高考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防为主、重在建设。招考机构、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并将责任分解落实到部门和具体责任人,定期检查保密、消防、房屋等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和落实情况,及时消除事故隐患。考试管理部门应选择通风、卫生条件好,便于人员疏散的考点、试场作为考试场所,并设置应急考点、考场。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宣传教育,务必使考生全面了解高考的管理要求,诚信应考;提高全体考试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执行安全保密制度的自觉性。县高招委相关单位要在考前对保密室、运送车辆、道路交通、电力以及考点周边有关经营服务场所、卫生防疫等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开展“净化考点周边环境”专项行动,优化考试环境。
4.2建立健全监测和预警制度
招考机构、学校以及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高考突发公共事件监测、预警,建立健全预测预警相关制度,配备专职或兼职人员,落实责任制。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的原则,通过多种途径收集可能发生的高考突发事件信息,对各类信息进行综合性评估和趋势分析,预测考试安全突发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大小、影响范围和强度,随时掌握事件动态,并及时通报给教育行政部门,必要时根据上级指示发布预警信息,并采取预警措施。
县公安局要加强对互联网的严密监控,防止与失密泄密及其它有害信息在互联网散布,发现或得知有关网站发出此类信息立即处理,并及时通报给教育行政部门,并向上级部门报告。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要加强市场监督管理,及时发现、查处本地通讯电子市场超范围经营、销售涉嫌考试作弊工具的商家。
县气象局要认真做好高考期间的气象检测,及时通报给教育行政部门。
4.3畅通信息系统
各级教育考试机构、学校以及有关部门应建立畅通的信息传输渠道,完善快速应急信息报送系统,包括在各考点与县级应急处置领导小组间建立起的快捷、通畅、持续、高效的应急信息和处置系统。
考试期间,建立高考联合值班制度,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考试机构和考点的值班电话、传真及考试的网上指挥系统必须畅通无阻,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并在考前一周将值班领导和具体人员名单、联系电话告知县教育考试中心。各领导小组成员的无线通讯工具必须全天开启(进入考场时必须调到震动状态)。
五、应急处置响应和处置措施
5.1信息上报
5.1.1信息报告
发生突发事件后,突发事件第一发现人应及时向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接到报告后初步判断事件等级,同时报当地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和省、市招考机构。发生高考失泄密事件、大规模群体舞弊事件或其他重大、特别重大突发事件,事发地要第一时间(即可越级)报省招考机构、市级、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及时向县政府领导报告。事件情况发生变化后,应及时续报。信息报送要做到:
迅速:发生突发事件的单位应在第一时间内报告当地高考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
准确:信息内容要客观真实,不得主观臆断,不得漏报、瞒报、谎报。
5.1.2应急信息的主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