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善后处理:
对伤亡考生的赔偿要依据《民法通则》、《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执行。
八、调查与结案:
学校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按照属地为主、分级负责的原则和紧急事件的等级,对突发紧急情况及时展开调查,查清事实,查明原因,限期报结。
事故的调查处理必须坚持实事,尊重科学,依法处置的原则,任何人不得干涉事故的调查处理。
高考考场偶发事件处理办法2
根据教育部、江苏省《国家教育考试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结合我县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我县高考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安全平稳、公平公正、科学规范、群众满意”为目标,确保试(答)卷绝对安全保密,确保考风考纪符合规定要求,确保考试实施工作安全、公平、规范的进行。制定应急处置预案,完善应急工作机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确保高考工作顺利平稳完成。
二、工作原则
(一)统一指挥、快速反应
(二)分级负责、属地管理
(三)有效控制、就地解决
(四)以人为本、依法处置
(五)预防为主、重在建设
(六)保守秘密、遵守纪律
三、组织指挥体系
㈠应急小组成员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第一联系人
第二联系人
第三联系人
考试期间总值班:
考务组:
网络通讯指挥系统:
保密室:
各考点成立相应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考试期间(6月4日至6月9日),联系电话保持24小时畅通。10分钟之内三部电话均联系不上,将追究责任
(二)应急小组主要职责:
(1)对事件等级的初步判断;
第一时间上报事件情况,包括:事件原因、事件性质、波及范围、目前措施、对事件等级的初步判断。
(2)及时作出决策,快速启动本预案;
(3)协调各方行动,监督处置情况,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四、应急处置信息系统
县、送考学校、考点建立畅通的信息传输渠道和严格的信息上报机制,完善快速应急信息系统以及准确、及时的舆论宣传管理信息系统。
1.信息报送要迅速准确。发生突发事件的单位应在第一时间内报告县高考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信息内容要客观真实,不得主观臆断,不得漏报、瞒报、谎报。
2.发生突发事件后,事发地要立即逐级上报。属重大突发事件的,事发地在逐级上报的同时可直接报省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事件情况发生变化
后,应及时续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