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在校外举办的大型活动(运动会、集会、夏令营、看电影等);
3、班级组织学生参加的参观学习、教学实习和社会实践等活动。
二、大型集体活动的组织实施,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由举办者对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三、校内大型集体活动的安全管理
1、必须有活动方案和应急预案,活动有记录、有总结。
2、要有专人(或体育教师)负责统一指挥,保证活动的纪律和安全。
3、学生集合、解散时,上下楼梯不拥挤,不催促,有序进出会场,严防挤压事故的发生。
4、以班级为单位,按指定位置站队或就座,由班主任负责,防止学生乱跑乱窜,避免意外事故的发生。
四、校外大型集体活动的安全管理
(一)学校组织的集体活动
1、成立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陈红英校长
副组长:罗海超副校长
组员:学校校领导
2、制定活动方案和安全应急预案。
3、开展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
4、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5、所有人员保持通讯畅通。
(二)由年级组或班级组织学生参加的集体活动
1、实行申报制度,要将活动的安排提前10日报校长室。
2、要上报活动方案和安全应急预案。
3、活动申报必须得到学校主要领导审核签字同意后方可实施。
4、学校指派年段联络员或其他行政领导参与全程指导。
5、年级组长为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相应年段体育老师负责整队指挥,班主任与德育助理共同做好本班组织管理工作。
6、所有人员保持通讯畅通。班主任应备好学生联系电话。
大型安保活动应急预案3
龙舟活动是群众性文体活动组成部分,今年县上未组织龙舟竞赛,但考虑到我镇部分村(居)民仍会在端午节期间进行群众性自发的龙舟活动,为加强群众自发性龙舟活动的安全防范工作,保证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如下龙舟活动安全保卫工作预案。
一、各村(居)要结合本村居实际,动员群众不举办龙舟竞渡活动,无法阻止的要加强水上安全知识和安全防范教育,并制定严密的安全防范预案,确保安全。
二、成立龙舟活动安全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由包村(居)队长、村居委会主任和卫生院负责人组成。
三、镇政府与各有关村(居)签订龙舟活动安全责任书,并要求相关村(居)上报龙舟活动安全领导小组、组织者、安全员、救生员、舵手、运动员名单。
四、组织开展龙舟活动的村居要通过标语、墙报、广播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大力开展龙舟活动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工作,切实增强广大群众和全体上舟人员的安全意识。
五、所有上船人员是身体健康、会游泳200米以上者,小孩、老人不得上船,由所在村居领导把关,保证上船人员符合规定和安全。
六、所有人员上船前,必须穿好救生衣,并由该舟领队负责逐一检查救生衣、舵、桨和船体安全后,方可下水,保证全体人员安全。
七、每支龙舟必须由所在村居支部书记或村居主任上舟指挥,统一行动,全程跟踪。起点、中途、终点、返回必须按航道行驶,不得在江面任意穿梭往返,必须服从交通安全救生艇的现场调度和现场处理,保证全体龙舟人员安全,并于6月15日前上报村(居)主干上船名单。(名单于6月15日前报镇安办)
八、村居龙舟靠近桥头岸边时,不要集中靠拢,应错开时段停泊。
九、村居龙舟人员不要在桥上往桥下放鞭炮,以确保过往龙舟安全。
十、每艘龙舟要配备一艘救生船和5名识水性的救生员(并要上救生船待命),严禁船体破损的龙舟下水。遇有险情,必须立即组织补给船只和救生人员迅速赶往险情地点施救,并在第一时间内报告镇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