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人在酒店发现糊味、烟火、不正常热度等火情,都有责任及时报警。其火情报警按以下程序处理。
(1)发现火情打店内报警电话。报警时要讲清起火具体地点、燃烧何物、火势大小、报警人的姓名、身份及所在部门和部位;
(2)如有可能应先灭火,然后报保安部,并保护好现场。如火情不允许,应立即打碎墙上的报警装置报警,同时拿上本区域的轻便灭火器进行自救灭火;
(3)发现火情时绝对不能高喊“着火了”。如果火势较大,必须迅速报告酒店总指挥决定后才能打119报警电话。
2.火情确认
消防中心接到报警器报警,或电话报警后,如在客房区域应立即通知客房经理携带万能钥匙赶到现场,同时保安部消防员(或警卫)应携带对讲机赶到现场,确认火情是否存在,同时应携带近处可取的轻便灭火器,做好灭火准备。
室内起火确认火情时应注意:不要草率开门,先试一下门体,如无温度可开门察看;如温度较高,已可确认内有火情。此时如房间内有客人应先设法救人。如没有人,应做好灭火准备后再开门扑救。开门时不要将脸正对开门处。
3.火情通报
(1)保安部立即通知前台,告之火情已确认,然后按程序进行操作。另一人携带对讲机、应急灯赶到现场协助指挥人员工作。
(2)前台按以下顺序迅速通知有关部门
一级火情:保安部、工程部、总经理或副总经理或值班经理、客房部、综合部、着火部
门、前厅部。
二级火情:保安部、工程部、总经理或副总经理或值班经理、客房部、前厅部、营销部、着火部门、及其它部门。
三级火情:保安部、工程部、总值班经理。
4.领导指挥机构
发生火灾时应迅速组成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挥灭火自救工作。小组成员:由总经理、总值班经理、保安部经理、工程部经理、客房部经理等组成,其主要任务是:
(1)组织指挥救火;根据火情,决定是否向市消防局"119"报警;
(2)根据火势,决定是是否关闭送风机组或回风机组;是否切断电源和气源。
(3)根据火情决定是否发布疏散命令。
5.义务消防队行动
火情确认后,迅速通知酒店义务消防队。义务消防队员接到通知后,应立即到指定地点集合待命。其行动办法是:
(1)义务消防队负责人向队员简单介绍火情,分配任务;
(2)队员携带齐全灭火器材,立即赶赴火灾现场;
(3)迅速派两名队员沿疏散楼梯小心上楼,观察情况,如认为安全,可使用消防通道将灭火器材送到出事楼层,供消防队和其他人使用。
(4)迅速组织队员按灭火程序实施灭火,并将工作进展情况随时报指挥部。
6.各部门应采取的相应行动:
(1)保安部行动:
A.保安部经理携带对讲机、袖标迅速到保安部,接受救险总指挥部的指令;
B.消防人员及办公室除一人留守外,其余人均携带手电筒、对讲机、迅速赶到现场;
C.警卫主管带领警卫维持秩序,控制酒店大门,阻止外人进入酒店以防不测。
(2)工程部行动:
A.工程部经理迅速到消防中心,接受指令;
B.工程部各部位员工坚守工作岗位,做好各种工作准备;
C.其余主管和员工立刻赶到现场,按指令进行救火。
(3)客房部行动:
A.部门经理带万能钥匙赶到保安部接受指令;
B.服务中心留一人值班,并向救险总指挥部报告失火楼层住的客人人数;
(4)综合部行动:
A.车队人员待命,迅速准备好急救包、担架等;
B.根据命令派人到火灾现场救人,及时抢救伤病人员,并负责与急救中心取得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