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立扬尘整治例会制度。每周召开一次扬尘治理工作例会,总结前一阶段的扬尘整治情况,布置下一阶段的扬尘整治工作计划。
2、建立扬尘整治值班制度。必须安排负责人员在现场值班,不得空岗、失控。
3、执行日检查、旬评估制度,保证扬尘整治工作稳步提高,按时实现各项管理目标。
1)日检查:由现场代表同现场监理人员负责,按照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整治日检查的内容,在每天下午下班前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立即定人、定时间、定措施进行整改,为夜班或次日施工创造条件。
2)旬评估:召集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等项目管理人员共同进行联合检查,按照有关施工现场扬尘整治的内容检查评分,评估工地的扬尘治理管理水平。
3.4管理目标
针对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我们将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环境标准、采用清洁工艺,坚持清洁生产,不断提高全体参建员工的环境意识,综合利用各种资源,最大限度的降低扬尘污染,维护城市生态环境。本工程防尘目标如下:
1、施工工地周边100%围挡
2、出入车辆100%冲洗
3、容易引起扬尘的施工作业100%湿法作业
4、渣土车辆100%密闭运输
5、施工现场地面100%硬化
6、物料堆放100%覆盖。
7、无市民重大投诉
8、无因施工扬尘控制不善造成的上级处罚和通报批评
9、施工扬尘污染控制达标
10、上级部门检查验收达标
四、扬尘管理措施
4.1扬尘治理制度
建设单位应当将防治扬尘污染的费用作为不可竞争费用列入工程造价,专项用于扬尘污染防治,并在施工承包合同中明确施工单位扬尘污染防治责任。施工单位应当制定扬尘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建设单位应当监督方案的实施。
施工单位负责对涉及扬尘问题的作业班组进行专项防止扬尘交底,将扬尘防止工作具体落实到操作层,并建立奖罚措施。
施工单位与作业班组逐级签定扬尘治理目标责任书,对扬尘治理工作进行目标化管理。
施工单位作为扬尘污染防治实施的主要责任人,防治扬尘污染的费用必须专款专用,严禁挪作他用。以周为检查周期,凡一个检查周期内扬尘治理效果不达标,暂停一切费用支付;连续两个检查周期扬尘治理效果不达标,由总监理工程师下达停工整改通知,责令停工整改。
4.2施工现场的基本规定
各参建施工单位应当遵守下列防尘规定:
1、在施工现场周边按照要求设置围挡并进行维护;
2、在建造、拆除房屋或者其他建(构)筑物等施工现场配备防风抑尘设备,采取持续加压喷淋等措施,需要爆破作业的,应当在爆破作业区外围洒水抑尘;
3、在施工现场出入口、主要道路、加工区等采取硬化处理措施,在施工现场出入口设置车辆冲洗设施,施工车辆不得带泥上路行驶,运输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的车辆应当采取密闭或者其他措施;
4、在施工工地内堆放水泥、灰土、砂石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的物料,以及堆存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建筑土方,应当采取遮盖、密闭或者其他抑尘措施;
5、及时将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建筑土方等运输到指定场所进行处置,不得随意倾倒;
6、按照规定在施工工地安装扬尘在线监测设施;
7、禁止在城市建成区内的施工工地现场搅拌砂浆;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措施。
9、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出入口公示施工现场负责人、环保监督员、扬尘污染防治措施、举报电话等信息。
4.3各阶段扬尘污染的防范措施
4.3.1土方开挖阶段
1、设置围档
根据规划红线范围,设置高度不低于2.5m的围挡,确保整个施工区域与外界充分隔离。同时在各施工大门口设置冲洗设备、沉淀池及排水沟。施工运输车辆、挖掘机械等驶出工地前必须清除泥土作防尘处理,严禁将泥土、尘土带出工地。
2、作业场地、施工便道硬化处理
(1)施工现场按平面布置要求做好主要道路、材料堆场、生活办公区域铺设混凝土路面工作,实行场地的硬化或绿化处理,确保无一处露土现象,以达到防尘控制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