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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事件网络舆情管理制度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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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处室、单位在分管领导的指导下,按照职责分工及时应对处置相关舆情信息,并按时将处理结果形成报告。遇有重大舆情突发事件时,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并立即向有关厅领导报告,必要时按有关程序上报省互联网办公室。政研室会同相关处室、单位召开舆情研判会,对舆情线索进行分析、判断、评估,拟定应对方案,经厅领导同意后组织实施。

第六条、工作纪律。

各处室、单位及相关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工作纪律,切实做好舆情工作,特别是对重大、紧急舆情信息的收集、监控、上报、处置等工作,要做到快速反应、准确及时、措施得力,坚决杜绝迟报、漏报、瞒报情况发生。对反应不及时、应对不力的处室、单位及个人,应严肃追究责任。

突发事件网络舆情管理制度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XX公司作为高温高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危化品生产企业,可能突发“物流通道被堵、硫化氢泄漏、烟囱排放不达标、职业病危害”等群体性的事件、自然灾害事件、生产安全事件、公共卫生安全事件或环境污染事件。

第二条舆情事件若不及时解决或得到有效疏导,就会产生敏感话题或爆发重大危机,导致民众在网站、论坛、博客、微博、微信等媒体进行各种评论,甚至散布谣言、蛊惑人心、恶意攻击、扩大事态,对企业生产经营和声誉带来严重的影响,给企业造成不可估量的经济损失,或毁灭性的打击。

第三条新媒体时代下的公司舆情具有放大、扩散、连锁效应。为了提高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股东权益,特制订本制度。

第四条本制度所称舆情包括:

(一)电视、报刊、网络、微信、微博、BBS、QQ空间等媒体对公司进行的负面报道;

(二)社会上存在的已经或将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传言或信息;

(三)可能或者已经影响企业商务可持续的重大事件,如马场坪“11.1”爆炸事件、常吉高速“10.6”爆炸事件。

第二章组织体系与工作职责

第五条公司成立应对舆情管理工作组(下称舆情工作组)

(一)主任:董事长

(二)副主任:总经理

(三)成员:公司高管,办公室、安全环保部、生产部负责人。

舆情工作组是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尤其是媒体质疑信息)处理工作的领导机构,统一领导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处理工作。

第六条舆情工作组主要职责

(一)加强舆情专业人才培养,组织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开展舆情桌面推演或应急演练,组织舆情典型案例交流会,不断提升网络舆情管理业务能力。

(二)安排兼职人员监测舆情,密切跟踪媒体言论,及早发现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时收集、分析、核实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舆情,研判和评估风险,视情况将舆情信息和处理情况及时报送股东或政府职能部门,视需要研究决定公司对外发布进展情况。

(三)完善舆情分析研判体系,对舆情进行分类、分级和定位,实施全方位动态监控,开展专题性、综合性分析,研判舆情走向、发展趋势和网民关注点、关注热度。

(四)遇舆情发生,根据舆情发生的时期(潜伏期、爆发期、解决期、恢复期),分析舆情严重性、损失相关性分析,拟定舆情处理方案。

(五)主动提升平台建设,努力形成互联网信息内容主管部门总体协调、实际工作部门主动应对、重点新闻网站发挥主渠道作用的`网上舆情应对工作格局。

(六)建立与省、州、市政府和省内主流媒体建立应对舆情协调联动机制,动态更新媒体管理信息,逐步形成全天候、一体化、立体式的工作态势。

(七)协调和组织各类舆情处理过程中对外宣传报道工作,负责组织新闻发布会相关工作。

(八)负责做好向安监局、环保局、工信局、工商局、证监局等职能部门的舆情信息报送工作;

(九)负责提升网络舆情监测、预警、评估、模拟等能力,根据舆情应对需要,组织采购舆情管理软件并实现功能升级。

(十)各类舆情处理过程中的其他事项。

第七条公司对各类舆情(尤其是媒体质疑危机时)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组织、快速反应、协同应对。

第八条舆情发生后,公司声明、高管回应、股东答复、监管部门意见等内容都要第一时间在官网发布。

第九条新闻发言人分工与职责

新闻发言人是能够对企业公共关系事务进行专业处理的职位。

(一)涉及公司治理、监管机构、信息披露、内外协调等事务,由办公室负责人(或董事会秘书)担任新闻发言人;

(二)涉及生产安全、环境污染等内容,由安全环保部负责人或生产部负责人担任新闻发言人;

(三)涉及综治维稳等内容,由**工作部负责人担任新闻发言人;

(四)涉及重大生产安全、环境污染、地质灾害、公共卫生安全等事件,由总经理担任新闻发言人。

总经理在公开场合发表不当言论后,由董事长出具声明,或要求总经理重新表述。

(五)董事长一般不作为新闻发言人。董事长在公开场合发表不当言论后,董事会应出具声明,要求董事长重新表述。董事长发布有损公司的言论,轻者董事会提醒告知,重者董事会决议。造成损失的,监事会可提请罢免乃至追究责任及损失。

第十条公司办公室设兼职人员负责建立舆情信息管理档案,记录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章题目、质疑内容、刊载媒体、情况是否属实、产生的影响、采取的措施、后续进展”等相关情况。该档案应即时更新并整理归档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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