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发生较严重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应立即向就近医疗机构和卫生防疫部门发出医疗求援,并拨打“120”医疗抢救电话。
要及时果断将发病人员送到医院抢救。
主动向医疗人员报告发病情况,做好秩序维护等工作。
4、联系家长。
学校发生较严重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应及时与发病学生家长取得联系,如实说明发病情况,不盲目猜测。
做好学生家长思想安抚,防止过激行为发生。
设立家校联络处,及时解答家长提出的问题,力所能及地为家长做好服务工作。
5、病源保护。
学校发生较严重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后,应立即封存食堂菜肴样品、可疑食品,以便及时查找致病原因。
6、人员调度。
事故应急处理人员由领导小组组长统一调度,办公室具体安排,必要时可向卫生防疫部门抽调人员支援事故处理。
明确分工,落实职责,听从指挥,确保到位。
7、信息公开。
保障广大师生和家长在事故发生和处理过程中的知情权,及时、准确做好信息公开,并如实向上级部门汇报,不瞒报、谎报。
对一些谣传也要及时澄清,避免不必要的误解。
四、事故责任追究。
1、对导致事故起因的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追究。
2、对事故瞒报、谎报和不及时上报的行为进行严肃追究。
3、对事故处理中的玩忽职守、推委扯皮等影响应急方案顺利实施的行为进行严肃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