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一定要做好交通安全工作,保障师生的健康和安全,下面小编给大家精心整理了《校园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希望能帮到大家,欢迎阅读参考。
校园交通安全管理制度1
为了确保广大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及校园设施不受损害,规范校园内交通秩序,营造良好的教学环境,本着“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原则,经学校研究,现就校园交通安全管理规定如下:
1、教师上下班骑车、驾车须遵守交通规则。
2、在学生上下学人流高峰期,禁止机动车辆在校园及校门口行驶,必须做到只要校园内有学生走动,校园内的机动车辆必须停车等待,骑非机动车的教职工出、入校门时,遇学生上下学要让学生先行,要下车推行。
3、机动车辆进出学校大门或在校园内,禁止鸣喇叭,要慢速行驶,速度不得超过10km,严禁进入活动场地。
4、无驾驶证者不得驾驶机动车。学校驾驶员(教师)必须学习遵守交通法规。严禁酒后驾车,不开赌气车、情绪车。
5、如在校园内造成学生伤害、公物损害、造成经济损失等一律由机动车驾驶人承担全部责任。
6、驾驶人员应增强防盗意识,车况应保持完好。
7、在学生上学、放学高峰期,由门卫保安人员严格管理,对学生在路上的交通规则遵守情况进行巡查,对违纪学生及时制止,尽心批评教育,做好相应记录。
8、在下列特殊时段教师不得驾车进出学校大门:分别是早、中、晚学生上下学时,雨雪、大雾等恶劣天气。
9、因工作需要而进出校区的机动车辆(含本校教职员工的私家车),按规定进出校区,按指定地点停放车辆,其余地段严禁停车。
10、教职工的机动车辆必须要指定位置整齐停放,严禁乱停乱放,停放车辆的安全问题由车主负责,本校对车辆及车辆上的物资损坏、丢失概不负责。
11、学校教职工上班期间需要驾车外出的,必须持请假条并将请假条存放在门卫处,方可离校。
12、门卫人员和值周教师应严格门卫制度,对进出校门的机动车辆既文明礼貌又严格认真按章管理,切实履行检查登记制度,发现可疑情况及时报告。
13、教师的机动车要尽量减少在校园内的使用次数,凡属在工作时间内计划外出的教职工,请在上班时就自觉将机动车停在校门外,工作时间段内严禁机动车在校园使用。
14、对不执行上述规定的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如发生安全事故自己负责。
校园交通安全管理制度2
为了加强校园交通安全管理,优化育人环境,维护学校教学、教研和生活秩序,确保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凡在校园内行驶的机动车辆、非机动车辆及其驾驶人员和行人,均属本规定管理范围。校内全体师生员工及来校工作、办事的校外单位及其人员均应遵守本规定。
第二条、全体师生都应努力提高交通安全观念,增强交通安全意识,服从校园交通管理和门卫执勤人员的指挥。
第三条、门卫是校园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执行部门,负责对校园内机动车、非机动车及其驾驶员和其他有关人员的检查、监督,协助公安机关进行校内交通事故处理。
第四条、进校联系业务、公务、探亲访友等外来机动车辆,需出示单位证明或说明进校理由,经门卫登记同意后进出校门。
第五条、其它外来车辆,除执行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供电车、警车、等特种车辆外,禁止在校园内通行。
第六条、校园内严禁酒后驾驶车辆和无驾驶证驾驶机动车辆,严禁学习驾驶机动车或试刹车。
第七条、一切机动车辆在校园内行驶时都必须听从门卫执勤人员的指挥,严禁超载、超限(宽、高)、超速行驶;禁止噪音、废气超标机动车在校园内行驶。
第八条、严禁无牌无证、假牌(套牌)、过期牌机动车、报废机动车在校园内行驶。
第九条、校园内禁止机动车辆鸣喇叭行车
第十条学校正大门禁止停放货车、摩托车、电瓶车、自行车等。家长接送学生应在校方规定地段。
第十一条、校园内夜间原则上不得停放个人的机动车辆。特殊情况需要停放的,由个人采取安全措施并负责车辆安全。
第十二条、为保障校园道路畅通,凡在校园内行驶的机动车辆,必须做到文明驾驶、礼让行人。
第十三条、非机动车辆进入校门时,必须慢行,遇到上、放学高峰时间必须下车推行。
第十四条、非机动车辆不准乱停、乱放,应当有序地停放在车棚内或指定地点。
第十五条、校门卫、执勤人员应当热情为师生员工服务、秉公办事、严格管理、按章执勤。
校园交通安全管理制度3
一、机动车出入校门按门卫管理制度执行。本校公务用车和教职工、长期业务合作单位等持有校园通行证的车辆,进入校门时应减速慢行,门卫验证后通行;校外机动车辆一般不得进入校园,确需进入校园的,必须得到联系人或关联单位确认并办理登记手续后方可进入,出门时应自觉接受门卫检查;车辆进入校园后应按规定路线行驶,在指定位置停放。出租车原则上不可进入校园,经门卫核实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可以进入:师生急事预约的;老、弱、病、残等行动不便的;其他特殊情况的。
二、非机动车出入校门,骑车人须下车推行。
三、机动车进入学校后须服从执勤人员的指挥、检查和管理,按照校园交通标志、标线行驶和停放,严禁在行车道上乱停乱放,阻碍交通。
四、机动车在校园内行驶时,须减速慢行,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小时,主动避让行人,禁止鸣笛,严禁在体育活动场所等禁止通行的区域内行驶。
五、所有车辆在校园内须按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主干道、消防通道和其它禁止停车的区域内停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