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行人员经询问后判断其已发生中暑症状,立即将患者搀扶到点检站门口通风处仰卧,并呼喊现场附近其他人员进行协同急救。
当班班组长在第一时间向上级报告情况启动响应程序,并立即携带急救物资赶到,通过用湿毛巾敷、用酒精棉擦拭全身、让患者服用盐汽水和十滴水等措施,使患者精神意识逐渐得到恢复,状态趋于稳定。
此时众人将患者抬上救护车,并安排专人随车照看,直到中暑员工在厂内救护站逐渐好转并恢复了健康。
此次预案演练,条理清晰、配合顺畅,各项措施落实的妥善、到位,取得了圆满成功,得到了业主方领导的高度评价。
通过演练,提升强化了应急协调,增强了应对突发重大事故救援的信心和意识,提高了应急人员的熟练程度和技术水平。
高温作业如何预防中暑
1、在高温季节,尽量避开高温时段外出工作,尤其是10—16时不要在烈日下外出劳动。
露天作业的建筑工人、农民,作业时间应尽可能的避开阳光最强烈的时间,采用早晚作业等。
2、企业应加强作业场所的预防,主要是通风降温,通风可有自然通风和机械通风;降温可采用空调,没有条件时,可放置冰块,也可使用喷雾风扇;隔热措施,用水、隔热材料等;
3、加强个人防护,防暑用个人防护用品包括头盔、面罩、眼镜、衣裤和鞋袜等,工作服要用耐热、导热系数小而透气性良好的面料,露天作业要佩戴工作帽等。
4、企业在休息室内提供防暑降温饮品和必要防暑药:如人丹、十滴水、藿香正气水、清凉油、无极丹等。
一旦出现中暑症状就可服用所带药品缓解病情。
5、企业组织高温作业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对不适合高温作业的,应调整作业岗位。
6、企业加强关于防暑降温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劳动者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制定高温中暑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有效预防和控制中暑事件的发生。
中暑
员工作业高温中暑算工伤
根据规定,劳动者享有以下三大“高温权益”:一是停工不能停薪,减工时不能减工资。
国家四部门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作场所夏季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明确:用人单位应当在高温天气期间,适当调整夏季高温作业劳动和休息制度,减少高温时段作业;用人单位不得因高温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
目前,在各地出台的细化文件中,建议调整工时的标准以“超过35℃”居多。
二是高温作业中暑属于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患职业病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在《职业病目录》中,中暑被列入因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
三是高温津贴不得计入最低工资。
根据《最低工资规定》,最低工资不包括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专家指出,其中的高温津贴,应不包括在最低工资标准内。
高温多少度停止作业
根据2012年四部委联合颁布的《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规定,地市级以上气象主管部门所属气象台站,向公众发布的日最高气温35℃以上的天气都算高温天气。
如果企业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都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
而且,防暑降温饮料不能充抵高温津贴。
与此同时,该办法规定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时,应当停止当日室外露天工作。
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用人单位全天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5小时,并在12时至15时不得安排室外作业;连续作业时间,不得超过国家规定(重劳动、中等劳动、轻劳动分别为不超过20、30、40分钟);并且在气温最高时段3小时内,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