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安全警戒组
组长:保卫科科长
成员:卫队队员组成
任务:主要负责现场警戒,阻止无关车辆、行人进入现场,维护现场秩序,确保进出车辆畅通,必要时可实行交通管制。同时以最快的速度到单位门口(或十字路口)等待公安消防队的到来,并将消防车辆准确带到火场有利位置。
三、指挥程序
1、当发生火灾隐患或有火情时,应及时向院总值班室和大楼监控室报告(常用电话:总值班室776000、消防监控室776647、安全监控室776110)。
2、院总值班干部接到火情报告后,应立即向值班院领导报告并通知应急指挥部(安全监控室),按照制定的预案,调动应急灭火组及相关人员赶赴现场,依据火情程度,按照指挥部领导指令,向西安消防支队119指挥中心救援。
3、现场指挥由先期到达的领导担任,待指挥组领导到达后,以指挥组领导为主,实施统一协调指挥。
四、处置办法
(一)出现火灾隐患时
1、现场人员利用灭火器、消防栓进行初步灭火,卫队队员及大楼管理办人员迅速到达现场,了解判明情况;
2、视情调动卫队实施警戒、疏散人员、抢运物资;
3、立即联系抢修人员及器材,对隐患部位进行整治;
4、现场无法保障专业抢修器材时,应及时联系地方消防部门予以协助;
5、隐患部位一时无法整治时,须上报医院安全领导小组研究解决;
6、院务部向行政副院长和院首长报告火灾情况。
(二)发生一般火情时
1、卫队队员及大楼管理办人员迅速赶到现场,调集应急灭火组实施扑救;
2、组织受灾人员迅速撤离现场,并抢运室内物资和易燃易爆物品;
3、扑救完毕后,由保卫、军务部门组织现场勘察,调查失火原因;
4、依据相关规定对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
5、向院领导及学校报告火灾处置情况。
(三)发生严重火灾时
1、在向医院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报告的同时,卫队队员及大楼管理办所有人员迅速调集应急灭火组和物资搬运组成员赶赴现场,必要时可调动学校的应急分队前来支援;
2、组织应急灭火组运用灭火器和消防栓进行灭火,并立即封锁现场、疏散、抢救人员、抢运物资;
3、如火势较大无法控制时,应立即拨打火警(119)报警,并安排人员到营门引导消防车;
4、待消防部队到达后,全力配合实施扑救;
5、配合公安消防部门调查失火原因,如责任人已触犯法律,交由地方公安部门或军事法院进行处理;
6、总结事故情况,向院首长及学校书面报告火灾情况。
(四)发生特大火灾时
1、立即拨打火警(119)报警,并安排人员到营门引导消防车;
2、组织卫队进行现场警戒,并全力配合消防部门灭火,营救被困和受伤人员,并视情抢运物资;
3、配合消防部门调查失火原因,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责任人实施处理;
4、总结事故情况上报学校首长。
事故报告必须严格依据《中国人民解放军安全工作条例》的要求,做到逐级上报、按时上报。
五、器材保障
(一)指挥器材:军务科卫队配备十部对讲机及一定数量的安全帽、应急照明灯等器材。
(二)消防器材:军务科负责消防器材的保管及日常保养,使其处于良好的技术状况,保证随时都能用得上;负责为卫队备用足够的应急灭火器具;及时督促人员密集区,存放易燃、易爆物资的库(室)完善喷淋系统、防爆灯等其它消防设施;加强租赁房屋消防设施的完善与监管工作,做好防火宣传教育工作。营房科负责消防供水设施的日常检查维护工作,确保消防栓供水压力正常达标。
(三)救护器材:救护组的医疗器材和药品由战备医疗队予以保障。
六、消防演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