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非工作要求午餐饮酒者。
19)工作时间看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书籍、网站、做与工作无关事情者。
20)上班时间打私人电话时间半小时以上者。
21)纪律松散,当月内累计迟到三次以上者。
22)未经批准擅自串岗怠慢工作者。
23)妨害现场工作秩序经劝告不改正者。
24)无正当理由,培训旷课者。
25)对上级交办的工作不及时办理,不能按时完成任务,又不及时复命,但未造成损失者。
26)因指挥、监督不力造成事故情节较轻,经济损失在500元以下者。
27)私自移动消防设施,因操作不当,造成仪器、设备损坏,经济损失在500元以下者。
28)一个月内违纪三次(含)以上者。
3、员工有下列行为者,处以记过的行政处罚,同时公司将根据违纪的严重性,辅以经济处罚。
29)工作中发生意外却不及时报告公司者。
30)损坏公物,影响公司正常秩序者。
31)管理不力,对下属放任自流者。
32)知情不举,隐瞒他人的违纪行为者。
33)搬弄是非、挑拨离间、中伤他人、损害团结、互相谩骂吵闹,影响正常工作秩序者。
34)不认真执行公司规定,推卸责任,刁难顾客,使矛盾上升造成顾客不满或投诉,产生恶劣影响者。
35)工作时间酗酒者。
36)不服从主管人员合理指导,屡劝不听三次以上者。
37)培训无故旷考者。
38)对能够预防的事故不积极采取措施致使公司利益受到2000元以内经济损失者。
39)年度内累计警告三次者。
4、员工有下列行为者,处以降职的行政处罚,同时公司将根据违纪的严重性,辅以经济处罚。
40)泄露公司秘密事项,但对公司利益未造成损害、情节较轻者。
41)不服从上级领导工作安排,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命令,无故未能如期完成致影响公司权益者。
42)违反部门工作流程,给工作造成损失,且损失在2000元以下的。
43)对下属正常申诉做出阻挠或打击报复经查属实但情节轻微者。
44)培训考试作弊者及为作弊提供方便者。
45)伪造病假单证明或提供虚假病历者。
46)虚报业绩、瞒报事故而蓄意妄取成绩、荣誉和个人私利者。
47)故意造成同事失和或造成领导失察责任或致使他人工作受阻,公司利益直接或间接受到损害者。
48)对能够预防的事故不积极采取措施,致使公司受到2000—10000元的经济损失者。
49)私自将客人或同事遗忘的物品收归己有,价值在200元以下者。
50)年度内累计记过二次者。
5、员工有下列行为者,处以辞退的行政处罚,对公司造成的损失,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51)对同事暴力威胁、恐吓、恶意攻击或诬害、伪证、制造事端、妨害团体秩序者。
52)对下属正常申诉打击报复经查事实情节严重者。
53)工作不负责,经常产生废品,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经济损失者。
54)擅自挪用公款和同事财物或者有贪污盗窃行为者(同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