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规划建设服务中心组织指导地质灾害防御工作,组织应急专业队伍,为防御突发地质灾害提供应急技术保障。
(6)根据台风发展趋势,街道防汛抗旱指挥组有关成员单位根据职责作出以下应急措施:
①公园等适时关闭。
②各类学校适时停课,一切建筑工程适时停工。
(7)必要时,街道防汛抗旱指挥组可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动员全街道机关干部投入到防台风抢险救灾工作中。
(8)必要时,除防台风应急单位外,实行停止上班、上课等措施,确保人民生命安全。
(9)必要时,可紧急征用、调用防抗台风急需的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
(10)根据街道防汛抗旱指挥组命令,街道、社区等防汛抢险队伍立即赶赴重点灾区部位,投入抢险救灾和协助政府做好群众转移工作。
(11)各级、各部门防汛责任人必须全部上岗到位,全面落实街道防汛抗旱指挥组各项防台风工作措施,迅速传达贯彻上级和我街道领导指示和全街道防台风会议精神,及时将本单位防御部署工作落实情况上报街道防汛抗旱指挥组,发现险情及时处理并向上报告。
(12)根据应急响应需要,街道防汛抗旱指挥组通知有关成员单位派员进驻指挥组,协助指挥组工作。
4.3响应级别调整或停止
当应急响应条件变化时,街道防汛抗旱指挥组应视情调整防台风应急响应级别;当应急响应条件消失时,街道防汛抗旱指挥组应视情宣布终止台风应急响应。
5、灾后处置
5.1街道防汛抗旱指挥组发出通知,部署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组织有关成员单位赴抗灾第一线指导协调抗灾救灾工作。
5.2街道防汛抗旱指挥组办公室及时统计和收集汇总受灾地区受灾情况,召开总结分析会,认真总结评估全街道防台风抗灾救灾经验教训,研究改进措施,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5.3街道防汛抗旱指挥组各成员单位迅速部署落实抢险救灾的各项工作,组织力量安排好灾民生活,加强灾区疫情防治工作,开展恢复重建工作,尽快恢复灾区灾民正常的生活、生产秩序,保持社会稳定。
5.4紧急防汛期征用、调用的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等,在汛期结束后应及时归还;造成损坏或者无法归还的,按规定给予适当补偿或妥善处理。
6、应急保障措施
6.1通信与信息保障
6.1.1各通信运营单位必须依法履行保障防台风信息畅通的责任。
6.1.2在紧急情况下,应充分利用电视和广播等新闻媒体以及手机短信、铜锣等防汛预警手段发布信息,通知群众快速撤离,确保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6.1.3街道防汛抗旱指挥组办公室要做好暴雨灾害预警平台的保障工作,确保水雨情自动测报、防汛应急视频会商等系统通信畅通和正常运行。
6.2支援与装备保障
6.2.1队伍保障
街道、社区等防汛抢险队负责承担街道防汛抗旱指挥组下达的抢险救灾任务。
6.2.2供电保障
供电所负责防抗台风抢险、抢排渍涝救灾等方面的供电需要和应急救援现场的临时供电。
6.2.3交通运输保障
车辆管理科负责优先保证防汛抢险人员、转移疏散人员、防汛抢险救灾物资器材运输。
6.2.4治安保障
派出所负责做好灾区的治安管理工作,依法严厉打击破坏抗灾救灾行动和工程设施安全的行为,保证抗灾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
6.2.5物资保障
街道防汛抗旱指挥组及相关部门建立防汛防台风物资器材储备管理制度,加强对储备物资的管理,防止储备物资被盗、挪用流失和失效,确保救灾物资供应,负责各类防汛抢险救灾物资的补充和更新。
6.2.6资金保障
财政所应将防汛经费纳入各级财政年度预算,及时拨付救灾经费。
7、宣传、培训和演习
7.1宣传教育
街道防汛抗旱指挥组各成员单位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新闻媒体,开展防台风、避险、自救等常识的宣传教育,增强群众防台风意识及能力。
7.2培训
7.2.1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街道防汛抗旱指挥组负责辖区内相关人员的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