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发生后,应尽一切努力保护现场,并尽快报案。
报公安110或交通事故122报警台,请求派员赶赴现场调查处理。
(二)、治安事故
1、保护成员人身及财产安全。
上报领导小组并拨打110报警。
2、稳定相关人员情绪。
3、协助领导做好善后工作。
准备好必要的证明、资料,处理好善后事宜。
(三)、火灾事故
1、立即报警
2、迅速通知领队及全团旅游者;
3、配合工作人员,迅速、有序地通过安全出口疏散旅游者;
4、引导自救:a、不使用电梯;b、若身上衣服着火,可就地打滚或用厚重衣物压灭火苗;c、必须穿过浓烟区时,用浸湿的衣物披裹身体,用湿毛巾捂着口鼻,贴近地面顺墙爬行;d、大火封门无法逃出时,用浸湿的衣物、被褥堵塞门缝或泼水降温,等待救援;e、摇动色彩鲜艳的衣物呼唤救援人员;
5、协助处理善后事宜。
应立即组织抢救受伤者;若有重伤者应迅速送医院。
(四)、食物中毒
1、设法催吐并让食物中毒者多喝水以加速排泄,缓解毒性;
2、立即将患者送医院抢救,请医生开具诊断证明。
景区旅游安全应急预案2
一、工作目标
全面落实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各方责任。
一是落实餐饮服务主体责任。
通过专项整治,进一步落实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规范旅游景区餐饮服务提供者食品加工经营行为,及时发现并消除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有效防控旅游景区群体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是落实监管责任。
进一步强化部门监管责任,加大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切实消除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的盲区和空白,提升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水平,确保游客饮食安全,确保旅游景区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三是落实景区管理责任。
进一步落实园林、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及景区管理主体对景区内餐饮服务市场、服务质量、维护游客合法权益的责任,规范景区内餐饮服务单位和从业人员的经营与服务行为。
二、整治范围
全市旅游景区内及周边、以游客为主要服务对象的餐饮服务单位,包括农家乐、旅游特色餐饮街区等。
三、工作内容
(一)规范许可管理。
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和《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及相关许可审查规范的规定,规范餐饮服务许可行为,把好餐饮服务事前准入关口。
要摸清旅游景区及周边餐饮服务单位底数,认真核查餐饮服务单位状况,严厉查处无证经营,擅自改变经营地址、许可类别、备注项目,转让、涂改、出借、倒卖、出租《餐饮服务许可证》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加强日常监管。
重点检查旅游景区及周边餐饮服务单位是否符合场所环境和布局流程要求,是否配备符合要求和取得相关资质的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是否经过培训并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食品制作加工过程是否符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餐饮具清洗消毒、设施设备运转是否按要求操作,餐厨废弃物是否按规定存放并及时处理等。
在节假日期间、旅游旺季等重要时段,要加大日常监督检查力度,督促餐饮服务单位强化过程管理,防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严格执行相关管理制度。
要督促旅游景区及周边餐饮服务单位建立并执行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强化食品的可追溯管理。
要按照食品添加剂专人采购、专人保管、专人领用、专人登记、专柜保存的规定,加强食品添加剂采购、贮存、使用的管理。
(四)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