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2迅速控制危险源,核实爆炸原因,切断气源、电源,并对爆炸造成的危害进行监测、监控,防止事态扩大。
4.2.3抢险救援组负责协助总指挥开展爆炸事故救援工作,组织小组人员进行灭火扑救;疏散警戒组负责现场警戒、疏散、保证现场秩序、禁止无关人员通行等;医疗救护组负责受伤人员初步救护、运送等工作;后勤保障组负责抢险救援物资的供应以及后勤保障。
4.2.4应急指挥中心根据爆炸危害程度负责下达停气、人员和物资疏散指令;调遣必要的设施、机械和人员投入爆炸救援行动,配合当地消防部门开展灭火行动。
4.2.5救援结束,应做好现场恢复、污染处理、事故调查报告及保险理赔等工作。
4.3注意事项
4.3.1灭火时应查清火势发展方向,防止火势蔓延。
灭火措施可采取隔离、窒息、冷却、抑制等多种方法。
4.3.2消防人员和现场人员需注意自身安全,避免中电、中毒、窒息等伤亡事故。
4.2.3加强现场抢险人员的个体防护,佩戴正确的防护用品。
4.3.4若爆炸事故较为严重,处置工作较为复杂的,可向专业机构、互助单位和玉湖燃气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求援。
4.3.5若爆炸十分严重,有再次爆炸危险的,应组织人员、车辆迅速撤离现场,防止人员伤亡。
4.3.6减少赶往“事故”点时间,从交通工具、行驶路线等方面采取措施最大程度减少赶往“事故”点的时间,为现场应急抢修争取更多的时间。
4.3.7控制阀门的有效辨识,燃气用户室内外的各控制阀门应清楚标明该用户的具体名称,综合体内各用气点位于公共管道上的控制阀门应体现该用气点的位置、名称等信息,应急处置人员熟悉综合体内燃气设施的分布位置和控制范围,便于在紧急情况下快速辨识发生事故用户的控制阀并关闭。
4.3.8人员疏散量较大,紧急事件发生后可能导致大量人员聚集,人员疏散存在相当困难。
4.3.9协助综合体开发单位从综合体建筑本体规划设计、燃气设施设计与安装、燃气设施使用与维护三个方面制定针对性的保障措施。
4.3.10从用气安全的角度提前介入综合体的前期设计,协助开发单位优化综合体各个单元的建筑布局,提前规划用气点位置,为后续燃气设施的设计与安装奠定良好的基础。
4.3.11燃气系统安装可燃气体探测及自动切断系统,用气点所在场所或空间安装燃气泄漏报警装置和气源控制阀门自动切断装置,传感器的具体位置、数量应根据用气点实际情况确定。
燃气泄漏报警装置应与自动切断阀实现联动。
可在紧急事件发生后第一时间关闭控制阀门,等待公司应急人员实施现场救援。
4.3.12针对性的开展安全用气宣传和联合演练,联合综合体管理单位、使用燃气用户,每年组织一次现场实战联合演练,燃气用户每季度开展一次现场处置演练,提升应对燃气突发事件的能力。
4.3.13提升管网的巡查级别,加强巡查。
根据实际情况提升片区地上及地下燃气管网的巡查等级,加强巡查、巡检力度,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5应急保障
本预案应急保障措施与综合应急预案应急保障措施保持一致,详见综合应急预案5应急保障部分内容。
燃气爆炸现场应急处置方案2
为了有效预防台风、暴雨、洪涝等自然灾害对城镇燃气设施造成破坏而引发燃气安全事故或燃气供应中断,最大限度减少灾害带来的损失,保障安全稳定供气,根据《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抗台防汛应急预案》,结合我市燃气行业实际,制定本预案。
1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把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应急处置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限度地减少台风洪汛等自然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坚持预防为主,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增强忧患意识,做好应对台风洪汛等自然灾害的各项准备工作;坚持依靠科技,采用先进的监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技术设施,充分发挥专业技术人员的作用,加强宣传和培训教育工作,提高燃气行业自防自救和应对自然灾害的综合能力。
2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漳州市区范围内因台风、暴雨、洪涝等自然灾害导致城镇燃气储存、输配、供应环节突发燃气泄露、爆炸、爆燃、火灾、停气等事故的预防和处置工作。
3组织机构及职责
组织机构
漳州市燃气管理处抗台防汛工作小组
组长:处主任
副组长:支部书记
成员:各科室人员和燃气企业负责人
工作职责
及时传达和贯彻执行市住建局防汛抗灾指挥部的各项决定、指令,检查和报告执行情况;负责燃气行业防台风、暴雨、洪涝工作的部署和指导、检查,敦促燃气企业燃气设施灾害预防、抢险抢修及恢复供气工作。
4预防和预警机制
预案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