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3生产人员的绩效工资基数为基本工资的%。
3.3.4生产一线人员的绩效工资计算公式为:
绩效工资=绩效工资基数×(述职记录评分×30%+生产指标完成情况×70%)
生产指标包括产量、质量、材料消耗等数据。
完成或达到为100%,每超出或未达到10个百分点,增加或减少%。具体核算方式和权重由公司另行制定细则。
3.3.5生产中心辅助员工的绩效工资计算公式为:
绩效工资=绩效工资基数(述职记录评分×30%+本部门的平均值×70%)
3.4技术质量人员的绩效考核
3.4.1技术质量人员是指技术质量中心的人员。
3.4.2技术质量人员的绩效考核以述职和生产具体的运作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3.4.3技术人员的绩效工资基数为基本工资的%。
3.4.4技术人员的绩效工资的计算公式为:
绩效工资=绩效工资基数×(述职记录评分×60%+生产人员平均值×40%)
3.4.5质量人员的绩效工资基数为基本工资的%。
3.4.6质量人员的绩效工资计算公式为:
绩效工资=绩效工资基数×(述职记录评分×60%+工作量×40%)
工作量为生产标准量为100%,每增加或减少10个百分点,工作量相应的增加或减少%。
3.5采购人员的绩效考核
3.5.1采购人员是指采购部人员。
3.5.2采购人员的绩效考核以述职评分和采购完成的指标状况相结合进行。
3.5.3采购人员的绩效工资基数为基本工资的%。
3.5.4采购人员的绩效工资计算公式为:
绩效工资=绩效工资基数×(述职记录评分×30%+采购指标完成状况×70%)
采购指标是指降采金额、进料质量、供应商评估状况的数据等。
3.6司机的绩效考核
3.6.1司机的绩效考核以述职评分和车辆运行指标状况相结合进行。
3.6.2司机的绩效工资基数为基本工资的%。
3.6.3司机的绩效工资计算公式为:
绩效工资=绩效工资基数×(述职记录评分×40%+车辆运行指标状况×60%)
车辆运行指标是指油耗、行驶公里数、维修状况等。
4年度绩效考核
4.1年度绩效考核建立在季度绩效考核基础之上。年度绩效考核的得分依据四个季度的平均得分和人力资源部的奖惩记录得分两部分,所占比例分别为80%和20%(有关奖惩办法见《员工奖惩制度》)。
4.2人力资源部将员工本年度内所有奖惩记录汇总后给予评分,评分标准如下:
4.2.1基准为100分,即本年度内若无任何奖惩记录,则得100分。
4.2.2奖励:嘉奖一次加3分;记小功一次加6分;记大功一次加9分。
4.2.3惩罚:警告一次减3分;记小过一次减6分;记大过一次减9分。
4.3员工年度绩效考核等级划分:
依据员工年度绩效考核的总得分,将员工的年度绩效考核分成A、B、C、D四个等级,具体等级划分标准如下:
A级:90(含)--100分以上:出色;
B级:80(含)--89分: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