辅导员要始终与学生在一起,注意观察周围环境,经常清点学生人数;车行途中不得随意停车让无关人员上车,若有不明身份者拦车,辅导员应提醒司机不要停车。
发生治安事故,辅导员应:
1.保护学生人身及财产安全。辅导员应挺身而出保护学生,将当事学生转移到安全地点,力争追回钱物;如有学生受伤,应立即组织抢救。向”研学领导小组”活动领导报告治安事故发生的情况并按领导指令开展工作,情况严重时,请领导亲临指挥、处理。
2.安定学生的情绪。治安事故发生后,辅导员应采取必要的措施,安定学生的情绪,力争活动按行程计划进行。
3.写出书面报告。辅导员应写出详细、准确的书面报告,除报案内容外,还应写明案件的性质、采取的应急措施、侦破情况、受害者和其他成员的情绪及有何反映、要求等。
五、预防走失
辅导员在出发时要强调行程安排、注意事项、集合时间及地点,告知学生手机号码。每次上车时清点人数。如发生走失应及时处理。
1.组织寻找。辅导员立刻组织学生寻找走失学生,安排其他已经到了的学生在车上等待。
2.及时汇报。及时将相关情况报告给学校负责人。
3.报警。积极组织寻找,立刻拨打110报警。
4.向领导汇报。立刻向负责人报告走失同学情况。
5.安抚学生。找到后,安抚走失学生情绪。时间允许的情况下,继续行程。
六、纪律要求
1.为了确保活动的顺利开展,辅导员要配合老师教育参加研学活动的同学遵纪守法,牢固树立安全意识,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要有良好的公德意识,有严明的组织纪律观念,认真服从学校、领队教师的管理,如违反相关规定或法律法规,造成不良后果的,由本人承担责任,返校后,学校应根据校规校纪严肃处理。
2.全体师生遵守参观点的规定,遵守交通规则,统一活动,不得单独活动。
七、“研学活动领导小组”安全事故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原则“迅速、快捷、高效,以人为本,保护生命,学生第一”。
八、对在突发事件中处理不力、渎职的相关责任人坚决追究相关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