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车停位,伤亡人员倒位,各种碰撞碾压的痕迹,刹车拖痕,血迹及其他散落物品均属保护内容,不得破坏、伪造。
如危险品泄漏有爆炸、火灾、中毒可能危及安全时,劝导阻止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现场。
4、及时报案。
在抢救伤员、保护现场的同时,应及时直接或委托他人向县公安、交通主管部门报案。
报告内容如下:肇事地点、时间、报告人的姓名、住址及事故的死伤和损失情况。
交通警察和应急救援人员到达现场后,要服从组织指挥,主动如实地反映情况,积极配合现场勘察和事故分析等工作。
(二)应急预案启动
1、涉及危险品运输企业发生道路危险品运输事故,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应当按照本单位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立即组织救援,并组织人员立即赶赴事故现场。
2、县运管所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按照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做好指挥、救援工作,减少事故损失,防止事故蔓延、扩大。
县交警大队做好交通管制,严防事态扩散。
县运管所接到事故报告后,确定危险品事故不能很快得到有效控制,可能导致严重后果时,符合本预案启动条件的应立即向上一级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事故情况,尽可能简明扼要地说明事故单位、事故地点、现场伤亡人数、事故原因、事故性质、危害程度、事故现状等情况。
(三)现场指挥与控制
1、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事故应急救援领导机构协同县公安、交警、消防大队、当地政府组织现场救援。
2、服从应急救援现场指挥,按照现场工作区域划分的事故中心区域、事故波及区域和事故可能影响区域,开展救援工作。
3、及时向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和上级道路危险品运输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报告现场情况,听取指导意见。
七、现场恢复和事故调查
(一)现场恢复
事故得到控制后,积极参与救援组织进行现场清洁、净化等工作,协助恢复道路畅通。
(二)事故调查处理
参与由各有关单位组成事故调查小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事故的调查处理。
由上级政府、有关部门开展事故调查工作的要在工作上予以积极配合。
八、应急救援保障
(一)应急处置专业队伍保障
建立健全应急处置专业队伍。
完善应急救援专业队伍的管理机制,落实应急处置专业人员,并加强对应急处置专业人员的专业技能教育培训。
(二)完善物资、装备、技术保障
要建立健全应急状态下的资源征集、调用工作机制,做好应急处置所必需的重要物资等资源的合理储备工作。
发生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事故,县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启动应急救助时,有权指挥、调度本县应急救援人员和设备、车辆。
(三)建立健全应急资金保障制度
要建立健全和落实应急处置专项预备金制度,支持应急机制建设和保障应急处置工作。
建立健全应急资金管理使用监督制度,充分发挥保险在经济补偿、恢复重建和社会稳定方面的作用。
涉及道路危险品运输的企业发生危险化学品道路事故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四)加强通讯和信息报告
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建立准确、及时、快速的突发公共事件监测、预测和预警工作机制。
加强信息发布制度建设,公布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办事机构抢救人员电话,保证准确、及时报送信息,不得瞒报、缓报和谎报。
信息的发布要及时、准确、客观、全面。
九、预案演练
县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当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
编制演练方案,明确演练的课题、队伍、内容、范围、组织、评估和总结等。
演练要从实战角度出发,切实提高应急救援能力,深入发动和依靠职工群众,普及运输安全知识和技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