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小组办公室成员的确定和变动,由部门经理室指定并报公司办公室备案。
9、部门员工应当熟悉储存物品的分类、性质、保管业务知识和防火安全制度,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使用和维护保养方法,做好本岗位的防火工作。
10、新职工应当接受仓储业务和消防知识的培训,方可上岗作业。
11、制定机动车和驾驶员的建档管理以及有关牌证的换发、年检组织、管理事项,定期抽查驾驶员对交通法规、法则的掌握度,对检查不合格的人员加强培训。
12、出车前和收车后要对车辆进行全面检查,检查范围包括油箱、刹车、发动机、轮胎等,要做到一日三检。
13、驾驶员在装运货物时要检查堆码整齐,捆扎牢固,关好车门,不超宽、超高、超重,保证运输全过程安全,严防车辆行驶途中松动和甩物伤人。
14、在运货过程中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严禁盲目开车、酒后驾车、开赌气车、疲劳车、超速驾驶,要确保货物及驾驶员本人的安全,防止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发生散落或丢失的情况。
行车过程中注意行车安全,文明礼让,防止因为违规或违章行驶发生交通事故,延误交货时间。
15、当到达货物的目的地时,观察和选择最佳的停车位置,当车辆停稳熄火后方可卸货,卸货时注意货车周围的行人安全,与收货人(收货单位)核对货物后返回。
16、落实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
17、对部门检查发现的安全生产隐患整改事项,按时逐项予以整改、落实。
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全面安全检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立即通知整改,并立即抓好落实,及时消除,对安全隐患不及时整改的责任者给予从严追究。
18、物流配送部经理室不定期对各班组所管区域进行安全、环境卫生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并对环境卫生和安全检查前三名和最后一名张榜公布。
物流安全生产工作方案4
第一条道路运输安全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守法经营,落实各级管理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组织学习安全生产知识,最大限度地控制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2、落实事故处理“四不放过”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清楚不放过。
事故责任和应收教育者没受到教育不放过。
没有采取防范措施不放过。
事故责任者未受到处理不放过。
3、对有管理外部合同单位车辆的驾驶人员。
人员一定要验证车辆、驾驶人员的信息真伪,提供配载的信息要准确、及时,不得发布虚假信息服务必须坚持自愿原则。
4、不配载行政法规禁止运输的货物,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运输货物。
应当按规定检查有关手续,符合要求的方可承运。
5、危险化学品运输,应当严格执行公司的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
6、对使用道路运输的驾驶员要求做到“八不”即“不超载、超限、不超速行车、不强行起车、不带病开车、不开情绪车、不开急躁车、不开冒险车、不酒后开车。”保持精力充沛、谨慎驾驶、严格遵守道路交通规则和道路交通法规。
7、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撒落。
驾驶人员连续驾驶时间不得超过四个小时,不疲劳驾驶。
8、发生事故时,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及时报警、抢救伤员和货物财产并协助事故调查。
9、货物装载要求摆放整齐,捆扎牢固,不超宽、超高、超重防止货物混杂、撒漏、破损。
10、整批货物装载完毕后,敞篷车辆需要遮盖篷布,必须高度重视个人安危,严密绑扎牢固,严防车辆行驶途中损坏和甩物伤人。
11、货物到达目的地时,听从接货人安排,观察和选择停车位置,熄火后方可卸货。
12、索取发货和接收货单据,为考核车辆和运输费用结算做为资料准备。
第二条驻场站人员管理制度
1、各驻场站人员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2、工作前要有良好的工作状态,严禁酒后上岗,坚决杜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的情况发生。
3、进入生产现场,必须正确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工作时不准穿戴拖鞋、高跟鞋及留长发。
4、不得擅自移动防护设备和安全标志,消防设施,遵守各场站的各项管理规定。
5、驻场站人员上岗必须经过“安全教育”培训。
6、严禁在工作岗位上追逐嬉戏,严禁在场站内吸烟,动用明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