③经审核准予招生的民办幼儿园的招生信息,包括幼儿园名称、地址、等级、计划招生数、收费标准等。
(2)各级各类幼儿园应在招生工作开始前1周发布招生公告,包括报名条件、报名时间、招生程序、咨询电话等;招生公告应粘贴于社区宣传栏、园务公开栏,有条件的在幼儿园上发布。
6.加强监管。进一步完善幼儿园招生工作的监督检查机制,监督招生有关政策和工作要求的贯彻落实,协调解决本地区幼儿园招生工作中出现的突出问题,保障学前教育招生工作的有序开展。各幼儿园应准确掌握招生政策,严格招生纪律,共同维护教育公平。
五、其他事项:
1.各公办性质幼儿园的招生工作原则上应在7月10日前完成,8月10日前完成民办幼儿园的招生工作。
2.幼儿园收费应按照物价部门的规定执行;各级各类幼儿园应向社会公布收费事宜,实行亮证收费,并自觉接受物价、财政和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严禁借招生收取赞助费、兴趣小组费,严禁提前收费、一次性收费等行为。
3.加强招生服务工作,要增强法制观念、政策意识和服务意识,认真做好群众的来信来访工作,热情、耐心、细致做好家长的工作。招生工作中出现的矛盾问题,要及时化解,以维护招生秩序,保证社会稳定,确保今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
2023年幼儿园秋季招生方案7
为了做好县城城区公办幼儿园招生工作,结合县城当前学前教育的发展现状,特制定今年县城公办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促进城区公办幼儿园招生工作公平、公正、有序,推进城区学前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二、招生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坚持相对就近的原则。
三、招生对象及范围
年9月1日—年8月31日出生,7月5日前具有岳阳镇城区户籍的适龄幼儿(包括金花村、万寿村、关新村、贾岛村、龙潭村、望城村、解放村、新村、红双村)。
四、招生计划
(一)安岳县幼儿园120人。
(二)安岳县岳阳镇幼儿园120人。
(三)安岳县岳阳镇第二幼儿园120人。
五、招生办法
(一)录取办法
采用摇号的方式招生。具备招生对象条件的幼儿家长可按相对就近的原则只能选择到其中一所幼儿园报名参加摇号,如果该幼儿园报名登记幼儿人数小于招生计划数,则直接就读;如果大于招生计划数,则采用摇号的方式确定就读学校,即:摇中的幼儿就读该园,未摇中的幼儿不能就读该园。
(二)日程安排
1.报名登记工作。报名时间:年7月6日、7月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逾期不再报名)。报名地点:安岳县幼儿园、安岳县岳阳镇幼儿园、安岳县岳阳镇第二幼儿园。报名提交的材料:报名时家长须携带符合条件的适龄幼儿及家庭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儿童预防接种证明。
2.公示参加摇号幼儿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