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2山洪灾害防御方案:当24小时降雨达到100mm以上且可能持续时可能发生山洪灾害。
白云山景区售票处停止售票,实行交通管制,关闭景区入口和观光车道,滞留景区内的人员应撤离至安全地带,景区客运公司应及时安排车辆将景区内游人、群众等人员运出景区。
4.应急响应
4.1应急响应的总体要求
按险情严重程度和范围,将应急响应行动划分为三级。
进入汛期,防指成员须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全程跟踪雨情、水情、灾情,并根据不同情况启动相应的应急程序。
各组应按照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和职责分工开展工作并及时报告有关工作情况。
4.2应急响应的分级与行动
4.2.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为Ⅰ级响应
(1)发布暴雨红色预警;
(2)发生特大洪水、山洪;
(3)水库垮坝、河堤决口;
(4)景区内村庄受淹。
4.2.2Ⅰ级响应行动
发生Ⅰ级响应险情时,景区指挥部组长主持全面会商,五个小组按照职责,全力以赴高效开展工作,各相关单位部门参加,防汛值班室、监控中心密切监视汛情、雨情的变化,做好预测预报,应在确保人身安全的前提下进行防汛抢险救灾工作,要把人民生命安全放在首要位置,把灾害损失降到最低限度,须请求福安市防指支援时,由景区防汛指挥长进行决策上报。
派出所、安保部负责实行景区全封闭管制,非应急救援需要禁止任何车辆、人员进入景区,蟾溪村村民需要进入景区的应登记报备,非应急需要,停止一切室外活动。
4.2.3出现下列情况之一为Ⅱ级响应
(1)发布暴雨橙色预警;
(2)发生大洪水、山洪;
(3)水坝、堤防出现险情;
(4)部分低洼村庄被淹。
4.2.4Ⅱ级响应行动
发生Ⅱ级响应险情时,(1)指挥部做好应急准备,应急队伍集结待命,应急车辆、设备、物资、食品准备到位。
(2)各中心、班组按照职责做好抢险救援应急准备;
(3)景区实行封闭管制,派出所、保安中队负责所有出入口,禁止外部人员进入,禁止当地群众进入游步道和河道等危险地带,未经批准禁止车辆进入观光车道;
(4)监控室密切关注水库预警,加强可能引发山洪、地质灾害部位的监控。
(5)景区内巡查人员和有关工作人员注意安全,密切观察掌握危险地带的情况,并根据需要分别驻守在指定且有安全保障的场所。
4.2.5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为Ⅲ级响应
(1)发布暴雨黄色或蓝色预警;
(2)发生较大洪水、山洪;
(3)水位持续过坝0.2米且过坝4天以上;
(4)部分区域被淹。
(5)山体正出现滑坡、塌方。
4.2.6Ⅲ级响应行动:
(1)指挥部开展工作,发出预警通知,并报市防指和相关单位,各中心、班组按照职责做好应急准备工作,并按照职责做好防范准备工作;应急车辆、设备、物资准备到位。
(2)接到预警3小时内,宣传营销中心对外发布汛情,停止游客进入;规划建设中心停止工程建设,设置工地和险情部位警示牌;客服管理中心及巡查组做好游客撤离动员工作;客服管理中心停止售票,在主要出入口、高速互通口设置汛情警示牌。
(3)采取积极的应对措施,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巡查工作,确保接到预警3小时内所有游客撤离景区,切断危险电源,加固高架设施,转移可能受灾设备物资等。
(4)验票组加强出入口值守,保安加强门禁管制,禁止游客进入景区。
巡查组负责撤离景区内所有人员。
客服管理中心、规划建设中心负责重要设备移动到位、危险物清理或加固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