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流动摊贩占道经营处理办法最新4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流动摊贩占道经营处理办法1
为进一步提升市容环境秩序,强力推进流动摊贩占道经营综合治理,提高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建设更好水平城市文明,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区政府中心区、龙舟基地、动车南站、茶山大学城、主次干道、学校、医院、重要商超、旅游景点、公园广场等重要区域周边严控流动摊贩;背街小巷、农贸市场以及城郊结合部等区域严管流动摊贩;其他区域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合理规划设置流动摊贩疏导点。
堵疏结合,严管重罚,严控流动摊贩。
二、工作举措
(一)严格日常执法管理
1、加强日常监管。
加强全时段流动摊贩管理,采取“错时管理+日常巡查相结合、定人定岗+机动巡查”相结合的方式,达到“全天候、全方位”的实时管控,实现摊贩管理的全覆盖、无死角,避免自发形成聚集点。
全面摸排流动摊贩集中区域,做到发现一处打击一处。
各属地执法中队每周至少开展一次集中整治,由街道分管领导带队,从严取缔流动摊贩占道经营行为,对发现的占道经营行为一律立案查处。
2、开展非现场执法管理。
整合监控资源,实现从主次干道到背街小巷市容乱象全天候捕捉,推行空中喊话模式,借助视频监控、无线网络广播和喇叭扩音等技术对流动摊贩占道经营行为进行实时监管、远程劝导,及时纠正占道经营、乱设摊点等违法行为。
(二)合理设置疏导点
1、依法划定,合规经营。
根据“重要区域严控,一般区域严管,其他区域规范”的管理标准要求,各镇街结合实际,在统筹合理布局商业配套设施时,分时段、分地段规范设置流动摊贩疏导点。
2、统筹安排,分类指导。
疏导点选址要全面考虑城市管理和建设各方面的要求,统筹考虑市容管理、百姓要求、摊主需求,不影响市容环境、不破坏统一规范的商业市场秩序,不影响交通、不污染环境、影响市民生活,按照经营内容区分时段和地段经营。
3、属地管理,严格管控。
疏导点设置和管理由属地镇街负责,协调各职能管理部门或其他管理主体统一监督管理,严格控制摊位数量、规模,落实专人维持日常经营和交通秩序,做好清扫保洁和绿化养护,做到不放松执法监管,不放过质量安全隐患。
三、工作保障
1、强化组织领导。
各镇街要高度重视流动摊贩占道经营整治工作,将流动摊贩占道经营整治作为城市市容精细化管理、文明城市建设、基层社会治理的一项重要工作,成立整治工作专班组,严管严控流动摊贩占道经营。
2、强化管理力量。
各镇街要结合实际,制定堵疏结合长效整治管理方案,规范疏导点管理,落实日常管理人员和整治管理经费。
3、强化宣传引导。
要持续通过广播、新媒体、网络等平台,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加强正面宣传引导和反面典型案例宣传,营造严管重罚舆论氛围。
4、强化督查考核。
流动摊贩管理成效纳入“美丽瓯海”全域行动、城中村综合整治、“十乱”整治、文明城市等考核,由区执法局负责月度考核,考核结果报送至区美丽专班实行统一排名。
流动摊贩占道经营处理办法2
当前,流动摊贩占道经营现象比较突出。
主要集中在岛内城乡结合部、人行天桥、公交车站、繁华商业区以及鼓浪屿旅游景点等,尤其在节假日、上下班高峰期和夜间较为突出,有些还形成了一定市场。
有的占用机动车道和人行道影响车辆和行人正常通行,有的噪音扰民,有的还造成环境卫生脏、乱、差,还有的流动摊贩强买强卖、以次充好等。
流动摊贩占道经营现象与我市文明城市的形象极不协调,不仅影响到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鼓浪屿申遗工作,同时还影响到市民正常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环境等。
由于占道经营现象较为普遍,且大部分是弱势群体和流动人口,执法部门在依法查处时,极易引起矛盾冲突和暴力抗法等,造成社会不稳定因素。
因此,各区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非法占道经营带来的严重影响,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加大执法和管理力度。
一、坚持“疏堵结合”的办法,加大整治流动摊贩占道经营力度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区人民政府(管委会)是整治流动摊贩占道经营的责任主体。
要加强对占道经营行为整治的组织领导工作,协调相关部门联合开展占道经营专项整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