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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摊贩占道经营处理办法最新4篇
大小:21.91KB 4页 发布时间: 2023-06-14 14:38:10 16.86k 15.73k

特别是在近期,要根据辖区的具体情况组织开展几次集中清理,坚决取缔和纠正造成严重影响的占道经营行为。

市区城市管理执法部门作为执法主体,应依法加大非法占道经营查处力度。

要坚持“劝导为主,处罚为辅”的原则。

近期,要加大巡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制止和劝离。

重点地段的执法工作,可实行定人、定岗。

整治中涉及单位企业行为的,要责令限期自行改正,否则,追究领导或法人责任。

涉及其他部门执法的,应及时移送相关部门。

市执法局要加强对各区人民政府(管委会)执法的协调和指导工作。

整治流动摊贩占道经营行为,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关系到部分人群切身利益。

整治时,必须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

各区政府、各相关部门要切实关心和帮助解决弱势占道经营者生活困难等问题。

积极开展占道经营“疏”的工作。

由各区城管办牵头,街道办具体组织实施,对流动摊贩占道经营现象进行疏导。

在不影响交通、不妨碍居民生活和落实环境保洁责任等前提下,划定区域,规定时间,专人管理,引导占道摊贩规范经营,既方便市民又解决摊贩的生活问题。

二、加强联合执法,形成整治非法占道经营合力

城管执法、公安、交警、工商、卫生、文化、市政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建立健全联合执法机制,各司其职,形成合力。

对强买强卖和阻挠城管执法的,公安部门要及时制止和查处;对利用机动车占道经营的,交警部门要依法查处;以次充好、短斤少两、存在食品安全问题和贩卖非法出版物等的,工商、卫生、文化等部门要依法查处;市政部门要加强占道经营的审批和批后管理,审批情况要及时抄送城管执法等部门。

各单位要认真落实《厦门市沿街单位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管理办法》,严禁非法占道经营、跨店及超过核定面积占道经营行为。

三、坚持正确舆论导向,营造整治非法占道经营的良好氛围

各区政府要加大非法占道经营的法律宣传力度,新闻媒体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取得市民对非法占道经营执法管理的理解和支持。

要建立非法占道经营曝光台,接受社会广泛监督。

流动摊贩占道经营处理办法3

根据拜城县创建自治区食品安全试点城市和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的要求,为了有效管控无照商贩占道经营违章行为,4月8日,城管大队组织各辖区中队开展占道经营专项整治。

此次执法共出动执法人员28人,安排科学、组织严密,行动取得了预期效果。

近日,在大市场、华隆假日城堡、青秀小区路口、南桥市场门口等占道经营现象日益严重,特针对无照流动摊贩经营现象展开调查活动。

调查结果表明,市区范围内部分路段流动摊贩占道经营现象较为突出,随着“农改超”的进展及市场摊租费用的上涨,流动摊贩占道经营的现象有扩散趋势。

一、流动摊贩占道经营现象的现状

本次调查主要查看主次干道、公共娱乐场所以及住宅小区、集贸市场的出入口、周边,多数路段常发现无证流动摊贩占道经营现象,个别地段已形成“习惯性常有市场”,合法商户的消防通道在每天高峰时段基本上都被这类经营车辆堵塞,严重危害社会安全、隐埋消防隐患,危及居民生命财产安全。

当前的占道经营现象呈现出如下特点和规律:

(1)占道经营者以外来人员居多,本市居民占极少数,下岗人员更少。

大批外来务工人员及其家属进金城江后,因无一技之长,长期无稳定收入、无固定住所,也无能力进厂入店从事经营活动。

加上法制观念淡薄,从开始的一根扁担两箩筐占道经商,到现在己形成以机动三轮车为主的规模化经营。

这类占道经营者多是以本市城郊或外来的农民、低收入者,早来晚归。

只有极少数的占道经营者是本市下岗人员或无业人员。

(2)占道经营现象已住宅小区出入口、集贸市场周边、外来人员集聚片区地段以及部分城乡结合部尤为密集区。

华隆假日城堡、南桥市场、青秀小区等处的占道经营现象最为严重。

主要道路的占道经营以分散的摊担为主,多数占据道路两侧的街巷口、公交站点、超市出入口、菜市出入口等均存在。

(3)占道经营现象以下午16:00后以及夜间尤为严重,周末以及公众假日、摊贩数成倍增加。

经营五花八门,以水果、蔬菜、水产、饮食、烧烤、日用品等为主,另有少数贩卖衣物、假古玩、野生动物等。

(4)流动摊贩群体抵法的态势逐渐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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