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流动摊贩占道管理方案范文5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流动摊贩占道管理方案范文1
一、组织领导
(一)街成立商铺外占道经营专项整治和规范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xx
副组长:xx、xx
成员:xx、xx、xx
领导小组负责整个整治行动的部署和指挥,协调好相关职能部门参与和配合,确保思想、人员、措施三到位,并对全街的整治工作进行督导,确保整治成效。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城环局,负责联络、材料收发和资料整理等日常工作,由姚xx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工作目标
通过宣传发动、责令整改及强制等措施,实现辖区主次干道、市场周边和重点地区干净、整洁、有序,卫生状况良好,商铺店外占道经营现象明显减少,进一步改善市区市容环境和社会秩序。
三、整治范围
中心城区城市道路两侧及公共广场周边从事餐饮服务,商品零售,机动车清洗、美容、维修,五金加工,建材销售,水果、花卉销售及其他经营性行业,存在超出经营地址的门闸、窗、外墙,占用公共用地经营或摆放商品、物料等行为,并造成环境污染、交通堵塞等现象,列入专项整治和规范管理范围。
四、工作步骤及措施
(一)宣传发动阶段(3月1日-3月31日)。
仓后城监中队在3月20日前完成对固定商户店外占道经营调查和建档工作。
3月21日-31日,仓后城监中队会同辖区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一起向商户逐一派发宣传资料,落实签收手续,做到家喻户晓,宣传不留死角。
街个体私营协会做好对成员企业入室经营的思想疏导和动员工作。
召开一次全街道的动员大会,统一思想,营造氛围。
(二)自查自纠阶段(4月1日-4月30日)。
仓后城监中队联合仓后工商所巡查督促商户对违章建设进行自我整改。
对有占道经营行为的商户,特别是违章在室外构建固定构筑物使用的,要在本阶段自行纠正,拆除违章室外构筑物。
工商部门重点排查无照经营或超范围经营的店铺。
(三)教育劝导阶段(5月1日-6月30日)。
各部门联合整治工作组逐条路段街道进行梳理,对室外的违章设施及乱拉挂、残旧广告牌、残旧雨篷、竹木铁架等进行清理,对依然占道经营的商户教育劝导。
(四)强制执法阶段(7月1日起)。
取消市区已实行店外划线允许部分商铺在划线范围内超门槛经营的临时管理措施,全面实行入室经营。
对经教育劝导仍拒作整改的商户依法进行处理。
(五)建立长效机制。
集中整治后,日常的巡查工作以城管部门为主。
城管部门在巡查执法中发现无证无照经营或者超出登记范围经营的商户,及时移交负有监管职能的相关部门查处;对长期侵占公共利益的商户,经多次执法仍然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依法移交原发证(照)机关进行处理。
此外,我街继续积极探索“堵疏结合”的城市管理思路,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联系我街实际设置流动摊贩安置点,对于涉及民生的服务类行业,在背街小巷和社区合理设置一批便民服务点。
五、部门职责
(一)文明办
负责协调商铺外占道经营专项整治和规范管理的宣传工作,引导正面舆论氛围。
按照本方案职责分工,结合今年文明城市复检要求,检查督促街有关部门和单位切实履行职责,做好商铺店外占道经营专项整治和规范管理工作。
(二)城环局
1.配合宣传部门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通过多种形式宣传,引导广大群众自觉抵制占道经营行为,争取社会各界对占道经营集中整治的理解与支持。
2.加强专项整治工作的指导和督查,及时了解、掌握整治行动进展情况,协调解决存在问题;组织机动巡查队伍进行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