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指导和协助中队加强对占道行为、乱拉挂、乱搭建等违章行为的清理整治。
(三)仓后工商所
1.对城管部门移交的无照经营、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的违法经营行为调查核实,对有固定经营场所的上述行为依法查处,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由其它前置许可部门处理的移交相应职能部门查处。
2.加强对固定经营场所商铺经营行为的教育引导,配合城管部门开展专项整治联合执法行动。
(四)个体私协
个体私协要及时召开有关会议,组织理事、各组长学习府办[2013]48号文,明确市、区政府对商铺店外占道经营专项整治的决心,并且通过学习,各理事、组长向各自辖区的商户进行宣传引导。
(五)交警一中队
1.对擅自占用道路进行车辆清洗、美容、维修等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依法查处或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2.对违法占用非机动车道、人行道等非允许停车的地方停放车辆的行为进行查处。
3.配合开展联合整治行动。
(六)仓后、农林派出所
1.对涉嫌违反治安法的流动小贩(如销售管制刀具、资料、盗版或涉黄光碟等)进行查处。
2.配合开展联合整治行动,对暴力抗法等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处理。
六、有关事项
(一)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树立大局观念,不扯皮,不推诿,互相配合,积极参与整治行动。
流动摊贩占道管理方案范文2
一、目标任务
杜绝占道经营、违章用电和吸烟等消防违法违规行为发生,并形成长效机制,确保整个商城持久安全稳定运营。
二、组织领导
成立以区委常委,商城管委会、抱石路派出所、区城管分局、区消防大队为成员单位的集中整治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商城管委会。
办公室负责编报每日整治工作要情,每周向区政府作书面汇报。
集中整治小组每日至少有七名工作人员组成,其中抱石路派出所1名干警、区消防大队1名消防监督参谋、区城管分局1名干部,商城管委会1名分管领导和3名物业保安。
三、整治步骤和措施
(一)、宣传发动和自查自改阶段。
时间为6月7日至6月12日。
从即日起,商城管委会须利用商城内的电子显示屏和消防广播连续一周时间不间断播放对商城内占道经营、违章用电以及吸烟等消防违法违规行为进行集中整治的通知,要求商城各经营业主必须与商城管委会签订消防安全责任状,自觉对占道经营、违章用电以及吸烟等消防安全违法违章行为进行自查自改。
(二)、集中整治阶段。
时间为6月13日至6月30日。
由抱石路派出所1名干警、区消防大队1名消防监督参谋、商城管委会1名分管领导和3名物业保安组成的集中整治工作小组每日对商城内的占道经营、违章用电和以及吸烟等消防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全面巡查整治。
整治第一周消防大队派出四名战士参与协助集中整治工作。
1、整治的主要内容:
(1)占道经营现象;
(2)占用疏散通道或安全出口现象;
(3)违章用电现象;
(4)吸烟;
(5)遮挡妨碍消防设施使用;
(6)店铺(摊位)违规吊顶;
(7)在店铺(摊位)上方隔层上堆放货物;
(8)违章在商城内停放摩托车、电动车和自行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