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排查、整治滨海旅游度假区周边入海污染源,明确滨海旅游度假区亲海岸滩垃圾监管责任。
19﹒提升利用处置水平。
分类处置海洋垃圾,对废旧网具等捕捞、养殖器材,以村、养殖企业为单位,实行定点分类、集中回收处置。
对废弃塑料、玻璃、聚苯乙烯塑料泡沫、木制品等主要海洋垃圾,依托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和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企业进行规范利用处置。
(七)加强智慧化全过程监管
20﹒全面提升监管效能。
开展垃圾分类、绿色包装、中小型餐饮企业餐厨废弃油脂等专项执法检查。
持续打击非法收集和拆解废铅蓄电池、报废汽车、废弃电器电子产品行为及无证从事危险废物收集、利用与处置经营活动。
加大对生产和销售超薄塑料袋、农膜的查处力度。
生态环境、城管、农业农村、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联合开展“清废”专项整治行动,建立和完善固体废物管理与行政执法协作机制,强化部门联动。
加强无人机等现代执法手段应用,推行视频监控,对重点行业企业、重点区域实施非接触式网上远程监管。
加快推进“互联网+监管+协同联动”,建立线上监管与线下现场执法协调机制。
22﹒建立信息化监管平台。
建立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数字化管理系统,将全市所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废企业、集中收集分拣中心、利用处置单位全部纳入系统统一管理。
完善医疗废物现有信息化系统,推进医疗废物管理信息系统与处置单位医疗废物收集信息系统对接。
整合前期环卫数字监控管理平台已有业务系统,推动实现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全过程监管,构建有效、完整、可追溯的统计数据库。
整合现有固体废物信息化监管系统,结合“智慧南通”系统开发建设,加快推进全市固体废物全生命周期监管与治理数字化系统建设,实现固体废物管理信息共享。
四、保障措施
(一)压实工作责任
建立联动机制。
构建市、县、街道(镇、园区)三级“无废城市”工作体系,各县(市、区)政府和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管委会参照市级模式,成立专项工作组。
市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定期调度重点项目和任务推进情况,形成工作专报,报送相关领导和各成员单位,扎实推进“无废城市”建设。
明确责任分工。
建立部门责任清单和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厘清相关部门“无废城市”建设工作责任及内容,各项重点任务牵头部门要加强跟踪分析和督促检查,按要求将任务进展情况上报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工作协同联动,统筹推进“无废城市”建设管理政策、改革举措和重点项目等落地。
加强督促检查。
建立“无废城市”建设成效定期调度、评估、督导、通报和考核制度,并将其纳入污染防治攻坚成效考核体系。
每年对市级各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及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管委会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考核。
考核评估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依据。
(二)加大资金统筹
落实优惠政策。
落实现有资源综合利用优惠政策,包括秸秆规模化收储和利用企业用地、用电方面优惠政策,废旧塑料制品综合利用等增值税即征即退、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减计收入、研发费加计扣除等优惠政策。
在政府投资公共工程中,优先使用以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等为原料的综合利用产品,推广新型墙材等绿色建材应用,探索实施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产品强制使用制度,推动建筑垃圾再生产品利用率8%规定落地见效。
在农业支持保护补贴中,加大对利用畜禽粪污生产有机肥、使用生物降解农膜、秸秆还田等的补贴力度。
加大对生活垃圾分类设施等基础设施的投入,激励固体废物产业发展。
强化资金统筹。
各级政府年度预算应充分考虑“无废城市”建设任务需求,加大资金统筹整合力度,支持“无废城市”建设。
加大对固体废物相关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力度,积极发挥市场作用,调动和引导社会资金大力投入固体废物治理。
加大科技投入,加大专项研究资金投入,加快固体废物减量化、高质化利用关键技术、工艺和设备研发制造。
鼓励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加大对“无废城市”建设的金融支持力度。
全力争取申请国家、省财政投资补助及银行专项贷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