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动用明火时,各工作人员必须向安全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负责人审核同意后报单位总经理获分管经理审批,经批准后方可动火,动火作业全过程必须严格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4、根据火灾危险程度及经营、维修等工作的需要,单位内设立固定动火区,除动火区外一律为禁火区。设立固定动火区的条件和要求如下:
1)动火区应设置在易燃、易爆区域主导风向的上风向;
2)室内动火区应以防火墙与其他部分隔开,门窗向外开,道路要畅通;
3)动火区内不准放易燃、易爆、可燃物或其他杂物,并配备一定数量的消防器材;
4)单位内发生事故时,可燃气体(油品泄漏挥发与空气形成的可燃混合气体)不会扩散到该区;
5)动火区应设立明显标志,由专人负责管理。
5、在禁火区内使用电、气焊(割)、喷灯及易燃、易爆区域使用电钻、砂轮等,可产生火焰、火花的临时性作业,均为动火作业,必须办理动火手续。
6、动火前,由安全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审批手续后,划定动火区域(包括临时性动火),明确动火地点、时间、范围、动火方案、安全措施、现场监护人员等。动火手续不齐者不准动火,动火申请表上要求采取的安全措施未落实之前不得动火。
7、动火作业前,应和责任部门联系,明确动火的具体位置,由该部门指定专人负责动火设备的置换、扫线、清洗工作,并做好书面记录。
8、凡能迁移到固定动火区域或其他安全地方进行动火的作业,不应在禁火区进行,尽量减少禁火区内的'动火工作量。
9、动火设备应与其他设备可靠隔离,以防止设备管道内的物料泄漏到动火设备中。对动火地区应采取与其他区域用临时隔离墙隔开等措施加以隔离,以防止火星飞溅引起事故。
10、动火现场应准备好使用的足够数量的灭火器材,作业现场需有人监护;在危险性大的重要地段动火时,消防车和消防人员应到现场,做好充分准备。
11、动火必须有经验丰富的人员担任,动火时应注意火星落入危险区域。
12、动火结束后应立即清理现场,熄灭余火,切断动火作业所用的电源。动火、用火作业相关记录由安全管理部门保存归档。
加油站安全生产规章制度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加油站用电管理,节能降耗,严格控制加油站用电量,提高加油站精细化管理水平,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管理规定适用于中国石油xx销售开发区分公司各岗位员工。
第三条加油站经理为加油站用电总负责人,应根据本站实际情况,制定可行措施,落实各用电区域责任人,按照本管理规定的标准严格控制各用电区域电器设备、设施用电时间,节约用电。
第四条员工有责任和权力监督、举报本站的用电情况。
第二章管理原则
第五条采取年用电总量控制的原则。根据加油站每年的销售指标、站内电器设备、设施的负荷、上级主管部门下发的用电量指标,分解到加油站一定的用电量指标。
第六条根据实际情况,每半年调整一次用电量指标。
第七条确保生产用电,控制生活、办公用电。
㈠加油员应从细节入手,节约生产用电。例如,加油机抬板只要抬上去,加油机自吸油泵或油罐潜油泵就会工作,从而产生不必要的耗电现象,因此,避免无效抬加油枪,确定顾客需要加油后,再做抬枪动作。
㈡夜间可以按规定使用照棚、营业室、便利店照明设施,其余办公室、更衣室等场所随用随开,用后及时关闭。
㈢下班后,除要求不能关闭的pos主机、机柜等设备、设施外,其余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等办公设备不用时须关机,以减少待机耗电。
㈣冬季禁止使用空调,严禁使用电炉子等其它取暖设备。
㈤夏季允许使用空调,人离开时应立即关闭空调。
㈥油烟机、电磁炉等用电设施不使用时应断开电源。
㈦用电区域责任人的划分
1、加油区:当班加油员,负责加油机、罩棚灯、户外灯箱等用电。
2、营业室、便利店:收银员,负责室内照明、计算机、空调、便利店冷柜、零管系统等。
3、厨房:炊事员或保洁员,负责抽油烟机、电磁炉、电饭锅、电冰箱、消毒柜等厨房用具。
4、卫生间:保洁员,负责卫生间的灯具、换气扇。
5、锅炉房:计量员,负责锅炉房内的照明、水泵等。
第三章管理职责
第八条仓储安全部职责
㈠设专人负责核定开发区分公司、各加油站电费定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