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开展对社会重点人员和高危人群的排查。
各村两委及村民组要对本辖区内容易造成现实危害的刑释解教人员、监外执行人员、涉邪教人员、吸毒人员、缠访闹访人员、严重性格缺陷和心理障碍人员、肇事肇祸精神病人、艾滋病人等高危人群开展拉网式摸底排查,做到底子清、情况明、教育好、管控住。
对排查出来的人员要登记造册,建立台帐,落实帮教管控人员和责任。
(三)加强学校、幼儿园周边治安环境整冶。
各有关责任部门要对学校、幼儿园周边200米内所有网吧、歌舞厅、录像厅、电子游戏室、成人用品店及小商小贩等影响教学秩序的场所、摊点依法清理取缔。
(四)全镇学校、幼儿园建立“一组三队”:即学校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校园巡逻队、应急救援队、火灾扑救队。
“三队”人员要统一配备防护器械,定期组织开展突发事件应急演练,由公安部门负责统一培训,教育部门负责日常管理。
(五)全镇学校、幼儿园配备安保人员:三所初中及中心小学每校配备4名安保人员,完全小学每校配备2名安保人员。
安保人员工资由市统一发放;教学点安保人员由所在村治安巡防队员和学校老师兼任;民办学校及幼儿园要求配足安保人员,工资由开办单位负责。
(六)派出所要在三所初中、中心小学上、下学时段派警车和警务人员、巡防队员、交通协管员在学校门口做好执勤和交通治安秩序维持工作,达到“三有”:有警察、有警车、有警灯。
其它完全小学由教师和村巡防队员负责迎送,确保学生人身安全。
(七)镇所有学校、幼儿园充分利用配备的专(兼)职法制副校长,开展经常性法制教育和安全防范教育,增强师生法律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
(八)三所初中、中心小学、实验学校要配备具有行医资格的校医,做好学生医疗卫生和健康知识教育。
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做好学校、幼儿园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和食堂从业人员的健康管理,经常对学校、幼儿园食堂及周边餐饮单位进行全面、深入的食品卫生安全检查。
校长、园长为学校、幼儿园食堂卫生安全第一责任人,学校食堂及周边餐饮单位实行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
餐饮业服务人员上岗时应持有个人健康证明,每年体检一次。
全面实施食品采购索证(票)验收登记制度,建立台帐,相关原始凭证至少保存两年。
向食品生产单位、批发市场等批量采购食品的,还应索取食品卫生许可证(当年)和产品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等。
产品入库前进行验收,出库时应登记,做到先进先出,注意保质期,并有记录。
(九)加强学校、幼儿园自有车辆和租用车辆管理。
接送幼儿车辆应接受市公安和交通运输部门对校车统一专用标识的管理,严查学生和幼儿接送车辆运行中超员、超速和病车上路等违章行为。
在高招、中招等大型会考期间租车车辆时,要申请公安部门派警员警车开道护送,确保出行安全。
(十)加强消防管理。
全镇学校、幼儿园要加大内部火灾隐患的排查整改力度,并组织师生开展每学期不少于两次的灭火自救、逃生等实战演练。
消防部门要指导学校、幼儿园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及技能培训,切实提高师生的自身安全防范能力。
(十一)进一步加强对学校安全工作领导。
实行镇领导分包学校责任制和各村领导分包辖区各学校责任制。
(十二)民政所要对敬老院开展安全专项检查,重点在防火、防水、防盗、防漏电等方面进行深入细致、全面彻底的排查。
(十三)按照10:1的要求为敬老院配齐专职管理人员,并配备2名以上安保人员,在敬老院重点部位安装视频监控设施。
(十四)卫生院要认真搞好安全隐患摸底排查,按照要求配备3名安保人员。
(十五)卫生院要按照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备齐相关物资和设备,建立5人以上的医疗救援队伍。
救援队伍人员名单要报市卫生局备案。
(十六)卫生院要在重点部位安装视频监控设施。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镇政府成立超化镇学校、幼儿园、敬老院、卫生院(所)及周边治安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
各村、各学校、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把做好全镇学校、幼儿园、敬老院、卫生院(所)及周边的`安全管理工作作为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大事抓紧抓好。
各责任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二)明确责任,狠抓落实。
各级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把工作目标细化分解,把责任落实到具体岗位、具体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