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端午节龙舟比赛应急安全预案7篇
大小:472.42KB 6页 发布时间: 2023-06-15 15:00:06 16.46k 15.61k

三、活动范围

时间范围:端午节期间划龙舟各村自行确定时间,时间不超过三天,严禁在规定时间范围外进行划龙舟活动。

水域范围:各村要结合水域和现实情况,坚持“划船不出事”的原则,认真审核各龙舟活动水域范围,避免矛盾冲突,确保端午节划龙舟不出现重大安全事故,严禁在规定水域范围外进行划龙舟活动。

四、工作要求

1、广泛开展宣传。

深入开展以安全、有序、文明为主题的宣传教育,加大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以明令禁止的事项作为宣传的的主要内容,增强龙舟活动组织者和参与者的责任意识、安全意识、节俭意识及自觉接受监督管理意识,大力倡导移风易俗、破除迷信、树立文明新风。

2、加强安全检查。

各村要及时掌握划龙舟活动动态,加强预防预控,切实提高各类事故苗头和不安全因素的掌控和处置能力。

要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要求,认真对照“船只必检、资格必审、隐患必改”的要求,组织力量开展全面安全隐患检查,特别加强龙舟主要活动水域不安全因素的排查。

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和水上水下障碍物,要及时采取整改、加固、清除或标识等方式,予以妥善处理,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3、规范活动行为。

积极引导端午节期间划龙舟活动文明有序开展,教育群众自觉遵守端午节期间划龙舟活动规则,维护社会治安秩序。

龙舟下水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龙舟下水的日期、水域、下水点必须报镇政府确认同意,并上报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查备案;龙舟必须在规定的日期、规定的的水域内活动;上龙舟人员必须统一穿着救生衣;每只龙舟必须落实负责人,镇、村、组三级层层签订责任书;舵手、鼓手、锣手“三手”必须参加法制及安全教育培训,签订责任状;龙舟必须安全适航,村组干部检验合格后方可下水。

严禁在划龙舟活动中有以下行为:严禁以划龙舟为借口拉帮结派、大摆宴席、寻衅滋事,搞封建迷信或无故挑起宗族宗派矛盾;严禁以划龙舟活动名义敲诈勒索、强行摊派、变相敛财和非法集资,特别是以划龙舟为借口向单位要赞助;严禁企事业单位、群众团体、干部捐款资助与划龙舟活动相关的行为;严禁未成年人、年老体弱、不熟悉水性、饮酒过量及不宜剧烈活动的人员上龙舟;严禁携带管制刀具、凶器、石灰包、鱼叉、烟花爆竹等与划龙舟活动无关物品上龙舟;严禁龙舟随意穿插、掉头,船速过快,无序划行,故意撞船,超越重点水域设置的临时警戒线;严禁以划龙舟活动为名进行其他非法活动。

强化信息管理为畅通端午节期间划龙舟活动信息,实行端午节期间划龙舟活动“日报告制度”,有事报情况,无事报平安。

每日下午5:30前,各村要将当日情况汇报镇办公室,如发生特殊情况的,镇、村主要领导应及时赶赴现场处置,同时上报挂点县级领导。

为确保端午节期间有一个良好的社会秩序,让群众过上一个文明、祥和、愉快的端午节,对一些无故滋事者,公安机关将从重从快依法严厉打击。

在民间划龙舟活动中,遇到有可能导致重大安全隐患时,镇政府可依法责令其停止活动,不听劝阻者,将依法严厉打击。

对在规定划龙舟的时间和水域以外,擅自进行划龙舟活动的,镇、村应及时劝阻纠正,不听劝阻的,由公安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等规定视情予以处罚。

对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聚众滋事、煽动闹事的人员,依法从重从严处罚。

对违反内河交通安全管理的行为,由相关部门依照《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予以处置。

五、工作责任

1、现场维稳组需做好端午节期间划龙舟活动的各项稳控工作,每天下午3:30向镇公室上报划龙舟的计划及具体情况;划龙舟的当天需对龙舟进行动向跟踪,确保划龙舟活动安全、文明、有序进行。

2、突发应急组在端午节期间需全天候待命,无故不得关机,保持信息畅通;每逢有龙舟下水,需在现场做好围观群众的安全疏导工作。

3、医疗救护组在端午节期间需全天候待命,无故不得关机,保持信息畅通,随时做好医疗救护工作。

4、后勤保障组负责各组的后勤服务工作,并做好交通、联络等保障服务。

5、村干部要严格按照要求掌握下水龙舟状态。

上船的村干部要做到“三同”即:与龙舟同下水、同划船、同上岸。

6、对因工作不力导致发生重大安全稳定事件,将对相关责任人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端午节龙舟比赛应急安全预案7

各有关村(居)、镇直有关单位:

龙舟活动是群众性文体活动组成部分,为加强群众自发性龙舟活动的安全防范工作,保证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如下龙舟活动安全保卫工作预案。

一、各村(居)要结合本村居实际,动员群众不举办龙舟活动,无法禁止的要加强水上安全知识和安全防范教育,并制定严密的安全防范预案,确保安全。

二、成立龙舟活动安全领导小组,组长郑__,常务副组长傅__,副组长:陈__、朱__、陈__、黄__,成员:陈__、余__、邱__、陈__、林__、陈__、杨__、郑__。

三、各有关村(居)与下水龙舟要签订龙舟活动安全责任书,并要求相关村(居)上报龙舟活动安全领导小组、组织者、安全员、救生员、舵手、运动员名单。

四、龙舟上的运动员上船时每人都要配穿救生衣,否则不许上船,每艘龙舟要配备一艘救生船和5名识水性的救生员(并要上救生船待命),严禁船体破损的龙舟下水,禁止未穿救生衣和不熟悉水性或水性差以及未满18周岁的运动员上船。

五、除安全保卫必须配备的设施如救生衣、救生船、救生员等开支外,各村居不得用村(居)财支持龙舟活动。

六、自龙舟下水之日起至活动结束,村(居)主干必须上船亲自督导安全防范工作,做好运动员的安全工作,要保证每一条龙舟上有一名村居主干,并于6月__日前上报村(居)主干上船名单。

(名单于6月__日前报镇综治办)龙舟上、下水不得在城区燃放烟花爆竹,否则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七、城关派出所应组织公安干警和民兵预备役队员加强江面、桥上、岸上安全保卫工作,并做好桥面交通疏导工作,镇分管副书记应与派出所领导、包段民警下村召集龙舟活动参加者开会,宣布纪律,做过细思想工作,防止突发性事件发生,并上报安全保卫人员分布情况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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