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装配式建筑预制构件吊装就位后,应采用移动式升降平台或爬梯进行构件顶部的摘钩作业,也可采用半自动脱钩装置。
10、安装管道时,应有已完结构或稳固的操作平台为立足点,严禁在未固定、无防护的结构构件及安装中的管道上作业或通行。
垂直运输设备高处坠落事故预防措施
1、各种垂直运输设备的停层平台除两侧应按临边作业要求设防护栏杆、挡脚板、安全立网外,平台口还应设置高度不低于1.8m的楼层防护门,并应设置防外开装置和连锁保护装置。停层平台应满铺脚手板并固定牢固。
2、物料提升机应设置刚性停层装置,各层联络应有明确信号和楼层标记,并应采用断绳保护装置和安全停层装置。物料提升机通道中间,应分别设置隔离设施。物料提升机严禁乘人。
3、施工升降机层门应与吊笼连锁,并确保吊笼底板距楼层平台的垂直距离不大于150mm时,层门方能开启。当层门关闭时,人员不得进出。
4、施工升降机各种限位应灵敏可靠,楼层门应采取防止人员和物料坠落的措施,上下运行行程内应无障碍物。吊笼内乘人、载物时,严禁超载,荷载应均匀分布。
5、吊篮作业应符合下列规定:
1)吊篮选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高处作业吊篮》GB/T19155的有关规定,其结构应具有足够的承载力和刚度,且应使用专业厂家制作的定型产品,产品应有出厂合格证,不得使用自行制作的吊篮
2)高处作业吊篮安装拆卸的作业人员应经专业机构培训,并应取得相应的从业资格
3)吊篮内操作人员的数量应符合产品说明书的使用要求,吊篮中的作业人员应佩戴安全带,安全带应挂设在单独设置的安全绳上,安全绳不得与吊篮任何部位连接
4)吊篮的安全锁应完好有效,不得使用超过有效标定期的安全锁。
高处坠落事故预防措施4
一、高处坠落
指在高处作业中发生坠落造成的伤害事故。不包括坍塌、起重作业、触电造成的坠落事故。
二、编制依据
(一)《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
(二)《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
(三)其它相关规范
三、相关术语
(一)四口:施工现场因施工需要而产生的,导致人和物有坠落危险或危及人身安全的各种洞口的简称,包括:通道口、预留洞(坑、井)口、楼梯口、电梯井口等。
(二)五临边:阳台周边、屋面(桥面)周边、楼层周边、上下跑道及斜通道(过道)两侧边、卸料平台外侧边。
(三)临边作业:施工现场中,工作面边沿无围护设施或围护设施高度低于80cm时的高处作业。
(四)高处作业: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
四、易发部位、工序或形式
(一)从脚手架或其他危险源的设施上坠落。
(二)从“四口”处坠落。
(三)从“五临边”处坠落。
(四)从其他2m以上的工作面上坠落。
五、发生高处坠落的危险和有害因素
(一)脚手架站面脚手板未铺满、未固定或搭接长度不合格,脚手架作业区的外立面无护栏或护栏不合格。
(二)“四口”无防护栏、未加设盖板、未加设安全网、未拴安全带。
(三)“五临边”作业未按规定拴安全带。
(四)人的行为不当引起误踩、用力失控。
(五)六级以上大风行走或作业。
(六)采光照明不良行走或作业。
(七)地面或工作面湿滑。
(八)身体异常。
(九)其他危险和有害因素。
六、安全管理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