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5.骨折人员搬运前应先固定、再绑扎,后搬运。
4.4.6.大面积或重度烫伤,不可擅自涂抹任何东西,应保持创面清洁完整,用清洁衣物或毛巾盖住伤口,立即送医院请医生处理。
4.5.现场应急处置能力确认方面
4.5.1.根据事故类型、事故大小确定需要的救援力量和装备器材。
4.5.2.根据灾区现场情况,制定救援人员安全防护措施。
4.5.3.如事故发生在夜间,应设置临时照明灯,以便于抢救,避免意外事故,但不能因此延误切除电源和进行急救的时间。
4.6.其他主要事项方面
4.6.1.要按规定搭设脚手架、铺平脚手板,不准有探头板;防护栏杆要绑扎牢固,挂好安全网;脚手架载荷不得超过270kg/m2;脚手架离墙面过宽应加设安全防护;并要实行脚手架搭设验收和使用检查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6.2.预防留口、通道口、上料平台口等都必须设有牢固、有效的安全防护设施(盖板、围栏、安全网);洞口防护设施如有损坏必须及时修缮;洞口防护设施严禁擅自移位、拆除;在洞口旁操作要小心,不应背朝洞口作业;不要在洞口旁休息、打闹或跨越洞口及从洞口盖板上行走;同时洞口还必须挂设醒目的警示标志等。
4.6.3.加强施工计划和各施工单位、各工种配合,尽量利用脚手架等安全设施,避免或减少悬空高处作业;操作人员要加倍小心避免用力过猛,身体失稳;悬空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穿软底防滑鞋,同时要正确使用安全带;身体有病或疲劳过度、精神不振等不宜从事悬空高处作业。
4.6.4.各岗位生产人员在发现事故后,在人身安全不受伤害的情况下要坚守本职岗位。
4.6.5.车间应储备一定数量的急救药品,例如:绑带、夹板、紫药水、碘伏、纱布等。
4.6.6.加强自身防护,避免救火导致人身伤害。
4.7.应急救援结束后
4.7.1.当事故得到有效控制,伤亡人员全部救出或转移,设备、设施处于受控状态,环境有害因素得到有效监测和处置达标,由应急总指挥宣布事故应救援工作结束,并转入现场恢复、障碍消除等工作。
4.7.2.险情发生至现场恢复期间,疏散组应封锁现场,防止无关人员进入现场发生意外。
4.7.3.明确应急救援行动结束的条件和相关后续事宜。
4.7.4.明确发布应急终止命令的程序。
4.7.5.其他需要特别警示的事项。
4.7.6.事故波及范围区域划定,警戒线设置,安排人员现场值守。
4.7.7.事故现场人员撤离路线变化等重要地点标识。
高空坠落应急处置措施4
一、事故风险分析
1、事故类型:高处坠落
2、事故发生的区域、地点:高处作业、巡检现场
3、事故发生的可能时间、事故的危害严重程度及其影响范围:高处作业或巡检。造成人员伤亡。影响范围本岗位。
4、事故前可能出现的征兆:高处作业未系挂安全带、安全带质量不合格,系挂不规范,高层厂房防护栏或楼梯护栏锈蚀,强度降低等;
5、事故可能引发的次生、衍生事故:人员伤亡。
二、应急工作职责
1、成立事故应急现场处置指挥小组,组织人员如下:
组长:项目经理
副组长:项目副经理
成员:项目安全管理人员、技术质量管理人员、办公室成员、施工员、分包单位负责人及作业人员。
2、应急现场处置指挥小组职责如下:
(1)负责组织制定、修订事故应急现场处置方案,并定期进行演练。
(2)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事故应急现场处置工作。
(3)批准本方案的启动和终止。
(4)负责与二级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的联系工作,并接受指挥部的指令和调动。
(5)负责组织对事故受伤、被困或遇难人员进行抢救。
(6)深入事故现场,及时对事故进行了解、掌握、分析和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