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围绕全国节能周宣传主题,开展形式多样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节能宣传活动,倡导节能低碳绿色生活。
二、活动时间
2023年xx月23日至29日。
三、活动方式
开展节能减碳倡议书活动,营造节能、环保、绿色社会新风尚。
开展国家标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及《内蒙古自治区居住建筑节能标准(节能75%)》、《内蒙古自治区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节能65%)》网上“云”宣贯培训活动,提升从业人员技术水平,推动标准实施应用;加强媒体宣传和科普报道,向公众传播绿色建筑标准和绿色建材的健康理念。
组织绿色建筑、绿色建材进社区活动,向社区居民普及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知识。
开展建筑节能、绿色建材和绿色建筑科技宣传活动,利用宣传栏、微博等平台,以及线下互动体验等方式,宣传建筑节能、绿色建材和绿色建筑政策法规、技术产品与相关生活常识,提高社会公众绿色意识。
四、活动具体安排
(一)在xx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及各旗县区门户网站、微信、微博等转发相关的文件、竞答、动画视频宣传短片等,进一步传播节能理念、提高节能意识、促进全民节能、掀起全社会节能减碳热潮,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
(各旗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xx市住建局建筑节能与科技教育科、xx市城市基础设施运行监控技术中心)
(二)利用门户网站及内部工作网宣传。
利用电子屏幕宣传,滚动播出宣传标语,发布节能宣传周标语、相关信息,营造倡导节能氛围。
(各旗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xx市住建局建筑节能与科技教育科、xx市城市基础设施运行监控技术中心、xx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保障中心)
(三)配合发展改革委和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做好节能宣传周启动仪式。
摆放建筑领域节能展板,宣传政策和科普知识,回答群众疑问,向广大群众普及节能知识,倡导绿色理念、推介节约降碳方式。
(各旗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xx市住建局建筑节能与科技教育科、xx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保障中心)
(四)开展建筑节能、绿色建材和绿色建筑进社区活动。
以服务居民日常生活为切入点,发挥社区物业作用,发放节能降碳宣传资料,在社区展示窗张贴海报,向广大社区居民科普家庭建筑节能政策法规、技术措施及节能低碳生活常识、普及垃圾分类知识,倡议社区居民从自身做起,从家庭做起,践行节能降碳。
组织发动获得绿色建筑、绿色建材标识的项目单位进行宣传,结合绿色家庭创建,传播绿色建筑标准和绿色建材的健康理念,引导社区民众积极开展建筑节能。
(各旗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xx市建筑业协会、xx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绿色发展促进中心、xx市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服务中心、xx市物业管理处)
(五)在办公楼及周边醒目位置张贴宣传画,倡导节约用电用水、节约使用办公耗材、降低空调电梯使用频率,发挥政府机构的表率示范作用。
(各旗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xx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保障中心)
(六)推介一批典型经验。
梳理本地区住建领域“十三五”节能降碳取得的经验成效,推介一批在践行绿水青山理念、促进绿色低碳发展等方面作出积极示范的地区、企业和个人,引导节能、环保、绿色的社会新风尚。
(各旗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xx市住建局建筑节能与科技教育科)
(七)推广一批节能新技术。
组织协会、企业代表、行业专家召开推介会,以国家重点节能低碳技术推广目录为基础,以市内建筑企业节能减碳技术需求为导向,选取符合实际情况的节能、减碳、节水、循环经济重点推介技术,精准对接有需求的企事业单位,推广一批可靠优先的建筑节能新技术、新装备、新产品,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促进低碳绿色发展。
(xx市建筑业协会、xx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绿色发展促进中心)
(八)组织施工单位在新建、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工地制作悬挂条幅宣传建筑节能、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被动式建筑和绿色建材。
(各旗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xx市建筑工程质量综合行政执法支队、xx市本级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代建中心)
五、活动要求
(一)各旗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结合本地区实际,加强与当地发展改革部门和机关事务管理部门的沟通配合,制定节能宣传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开展好本次节能宣传周活动。
(二)活动结束后,各旗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局属单位要对活动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并将图片文字总结材料于8月31日前上报市住建局建筑节能与科技教育科。
2023年节能宣传周活动方案篇4
一、活动主题和时间
2023年,节能宣传周活动主题是“节能降耗保卫蓝天、绿色发展、机关先行”,活动时间为6月12日至18日。
二、总体要求
当前我省正处于确保完成“十一五”节能目标的非常时期,面对非常形势,必须全民动员、全民行动。
要按照省政府节能减排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的要求,坚持把节能作为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抓手,作为增强区域可持续发展能力、建立资源节约型社会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重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