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做好家长、家属的工作。
5、配合交警部门做好调查、取证、事故处理等工作。
(四)恶性伤亡事故
当园内发生人员伤亡的恶性事故时,应立即保护现场,并报告幼儿园应急预案处理领导。对未死亡人员学校应采取现场急救,无法或无能力救治、或者无法判断伤亡情况,应及时向相关部门(公安部门、医疗救治中心等)报警。
对恶性伤害事故的原因要进行及时调查,实事求是,配合各部门提供相应证据证件。事故的处理根据调查结果以相关法律法规条例处理。
(五)流行性的传染病的预防
传染性疾病暴发、流行应当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对传染病病人和疑似传染病病人,采取就地隔离、就地观察、就地等待医疗部门治疗。加强预防控制措施,防止造成疫情扩散。发生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等,应及时采取如下措施:
(1)、对全园师幼员工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发放必要的防护用品。在公共卫生场所完善洗手设备,提供流动水、洗手液、除菌消毒肥皂。
(2)教育师生幼增加户外活动的时间,注意劳逸结合,增强抗病能力。注意个人卫生,勤洗手,搞好居室卫生,勤晒衣被。
(3)、建议师幼员工尽量避免接待外地来访的客人,各种集体性人员聚集活动推迟或取消,尽量减少不必要的会议和集体活动。
(4)、一旦发生疫情,严控外来人员进入,教育学生自我保护,限制学生去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对我校师生外出实行登记制度,经医院进行必要的身体检查才能复学。
(5)、幼儿园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
(六)、地震、洪灾等自然灾害
发生自然灾害,必须以生命第一,幼儿园经经请示后可以采取必要的停学。对影响师幼安全教育教学活动,都应及时作出安排,或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在上下学路上可能危及学生生命安全的,应及时告知家长接送或在路上护送,也可以报警。对可预见性自然灾害,应在未发生灾害前,作出安全部署,对不可预见的自然灾害如地震、龙卷风等,应尽力采取保护和自救措施,事后应及时施救,并将事实情况通过汇报程序汇报。
(七)、环境污染
(1)、调查幼儿园周边的环境污染源,如果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的源头物,应及时向环保部门联系。并备案这些污染源可能产生的污染性质和处理办法。
(2)、产生环境污染突发事件,应配合环保部门紧急疏散全校师生,并做好学生的思想稳定工作,疏散过程维护好师生的秩序。
(3)、平时对全校师幼进行环保教育和环境污染自护自救教育。
(八)、人为破坏
(1)、加强校园保卫和巡逻,阻止外来人员进入校内。
(2)、发生爆炸、投毒等恶性事故,及时报警。幼儿园应保护生者,进行人员安全疏散,对伤员进行救治。
(3)、发生绑架等突发事件,及时报警,并配合公安部门提供相关破案线索。
(4)、发生打架斗殴致人伤残等突发事件,报警,及时送伤者入医,保护现场,调查原因。
(九)、其它伤害事故应急预案。
(1)、如发生师幼身体受到意外伤害时,应及时送伤害者到医院诊治。
(2)、及时向幼儿园、家庭、和有关部门报告。
(3)、注意事故现场保护,调查事故发生的原因,并做好有关材料。
(4)、妥善处理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