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时要确保考场内考生横向与纵向保持一定距离间隔。
(责任部门:教务处、后勤保障处)
(2)设置“临时医疗服务站”,地点在东教学楼西门进门一侧,安排1名医务人员。
(责任部门:后勤保障处)
(3)东教学楼西门进门另一侧设免洗洗手台,安排专人值守,配备免洗洗手液及75%的乙醇消毒液,同时,卫生间配备足量的洗手液,提醒考生和工作人员在考前和考后可以使用。
(责任部门:后勤保障处)
(4)对全部考场区域实行封闭式管理,非考生和工作人员一律不得入内。
(责任部门:保卫处)
3.清洁、通风、消毒准备
(1)提前一天做好考场通风、清洁、消毒,每一场次结束后同样做好通风、清洁、消毒,不留死角。
(责任部门:后勤保障处)
(2)东教学楼卫生间等公共区域做好规范的通风、清洁、消毒工作。
(责任部门:后勤保障处)
4.防控物资准备
请各责任部门根据工作需要提前向后勤保障处申领工作人员个人防护、现场防控所需要的物资等。
(各责任部门)
5.应急处置车准备
安排一辆应急处置车停放在东教学楼南出口处,张贴“应急处置车”字样。
安排好驾驶员,并做好个人防护。
(责任部门:校办公室)
三、发热等症状考生的疫情防控应急措施
1.学生入校时,检测达到或超过37.3℃的考生,启动应急预案,按我校疫情防控应急措施处理。
2.考生入校前体温检测,出现发热(体温≥37.3℃)症状的,立即按照突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管理指引和防控应急要求,启动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向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报告,第一时间在临时隔离观察区(校大门口西侧)进行隔离观察,校医院医务人员用水银温度计对出现症状人员再次进行体温测量,如果体温检测仍超过37.3℃时,在通风环境下休息十分钟之后再次用水银温度计进行腋下测温。
如果测得到体温不超过37.3℃,可以进入考场;如体温仍达到或超过37.3℃,考生须如实报告近14天健康状况,并对健康承诺书再次确认。
考务部门和医务部门安排考生通过专用通道进入隔离考场参加考试。
3.在考试中出现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的考生,工作人员应及时报告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立即请校医务人员到场对其进行初步处置,并将其转移到专用隔离考场继续考试。
4.校防控办及时将异常考生相关情况向市卫生健康部门报告。
医护人员、考务人员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做好防护工作。
在专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的异常考生和工作必须佩戴医用外科口罩,考场必须全程保持通风和空气流通。
5.当次考试结束后,市卫生健康部门对所有在专用隔离考场考试的异常考生进行检测诊断,排除风险,确保考试安全。
6.异常考生的试卷、答卷等考试材料和用品,在卫生健康部门指导下处置,须上报的单独记录、封装上报,须就地留存的单独记录、封装存放。